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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电子警察“火眼金睛”识别“问题车”

2018-02-05 09:57:14  作者 : 孙良玉 张玉彬  来源 : 德州晚报
关键词: 监控 山东


        警用装备网讯: 2月1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获悉,1月份,德州高速交警在境内高速公路上抓拍涉牌违法57例,这些司机的驾驶证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罚款。



  1月9日23时46分,一辆悬挂京Q牌照的小型汽车,在京台高速鲁冀站南500米处被监控抓拍,其违法原因为故意遮挡号牌。“一般涉牌车辆违法会伴随超速等违法行为,一些司机为了逃避监控抓拍,故意遮挡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这些蛛丝马迹都会被发现。”高速交警表示,警方会通过比对车辆信息和行驶路径,准确判断车辆是否“有问题”,一旦核实清楚,违法车辆就会被一次性扣满12分。



  据高速交警大数据显示,1月份,录入的涉牌信息中,故意遮挡号牌(大型车、小型车)车辆占比达七成,伪造、变造号牌车辆占比三成。就目前情况“来看,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机动车涉牌违法行为数量比以前有所降低。”警方表示,和2017年违法数据相比,涉牌违法行为月均同比下降30%。



  根据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 12分;记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5000元,记12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注销;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如果驾驶人的准驾车型还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涉牌社会危害性大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严惩。呼吁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安全文明驾车,切莫心存侥幸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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