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车披上警服 罚款1000元!!
2018-02-28 10:34:06 来源 : 陕西治安警用装备网讯:2月25号在西安电子东街路西的停车位上,记者看到了这辆车身上喷着“特勤”字样的车辆,从外观上看,与警车外观上无法辨识出不同,不但标识有特勤字样,有警用图案,车顶上也配置有警灯警报装置,但却挂着一个民用牌照。
附近的停车收费员告诉记者,大年初七他们上班后,发现这辆车一直在这里停着。一些路过的市民说,从外观上看是警车,他们都觉得是警方在执行公务。随后,记者与西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进行了联系,民警赶到现场进行查询后告诉记者,这辆车不属于警用车辆,是西安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的车,大概过了十几分钟,这辆车的驾驶员出现在了现场。
随后,民警将这辆车开到西安交警雁塔大队,并移交给交警雁塔大队进行调查,记者了解到,如果非警用车辆加装警用装置,必须要有相关部门审批的《警灯警报使用证》,否则都属于非法加装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97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 这辆车没有相关的部门审批的《警灯警报使用证》而违规使用,已经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规定,勒令其拆掉警报器及警用标志,并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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