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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21家单位将配备执法记录仪

2018-03-13 10:03:05  来源 : 西宁晚报


        警用装备网讯: 近日,西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确定2018年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单位的通知》,确定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13家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近年来,西宁市紧跟改革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为改革工作开辟了路径,积累了经验。2016年,率先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办案区和办案场所执法活动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形成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实现可回溯式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2017年,扩大范围,要求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食药监局在借鉴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执法全过程”和“记录”两个关键点,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内容、行政执法记录格式、行政执法记录方式,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纸质记录的同时,稳妥推进系统内部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截至目前,西宁市已在21家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既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必将为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在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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