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广东无人机治安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明确禁飞区

2018-05-25 10:15:45  来源 : 南方网


        警用装备网讯:  近日,《广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按照《办法》,广东拟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明确军民航机场、铁路高速、人员密集区域等为禁飞区,违反相关规定最高将被处以3万元罚款。


  《办法》总则规定,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群众举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奖励制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建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治安管理系统。


  对于民用无人机持有者,《办法》规定“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或者改变航空器出厂飞行性能设置;保证持有航空器为合法用途,不得转让他人实施非法活动;在民航系统如实登记注册,并粘贴登记标志;发生转让、损毁、报废、被盗等情况,及时变更或者注销信息”。


  对于民用无人机操控者,《办法》规定保证所操控的航空器质量合格、状况良好,不得非法改装航空器或者改变航空器出厂飞行性能设置;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证照的,应当取得并随身携带证照,并特别强调“禁止在患有精神疾病、服用药物、饮酒等可能影响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办法》明确的禁飞区包括:军民航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铁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国家机关、军事、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域的上方;大型活动现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区域的上方;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公安机关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的上方。


  依据《办法》,违反禁飞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