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启用国省干线卡口摄像头
2018-06-12 10:43:08 来源 : 中国西藏新闻网警用装备网讯: 早在今年3月份,拉萨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宣传“安全带-生命带”为主题的执法教育活动。对于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也开展了一系列严管、严查、严处措施。6日,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近期,拉萨交警启用国省干线设置的卡口摄像头,主要用来抓拍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为全面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规则意识和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不系安全带造成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拉萨交警分为几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严查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为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拉萨交警近期还启用了国省干线卡口摄像头,来抓拍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据初步统计,在一个月内,拉萨交警通过卡口摄像头共抓拍到101名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达孜-邦堆乡拍摄到20起;当雄至宁中乡沙子岗村共拍摄到29起;堆龙德庆至古荣乡拍摄到36起;林周-卡多村拍摄到7起;墨竹工卡至拉林高等级公路入口拍摄到5起;曲水县至两桥至洞西处卡口拍摄到4起。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卡口摄像头设备主要运用于治安事故的车辆轨迹、人脸查寻,现在通过国省干线设置的卡口设备应用升级成非现场执法,包括驾驶员未使用安全带重点车辆报警等,这些数据都可以从卡口摄像头系统里抽取。这种通过抽取卡口数据进行非现场执法的方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放有限的警力。
通过卡口摄像头系统,记者发现藏91xxE车辆的驾驶员,在车辆行驶至达孜-邦堆乡处,因为临时系安全带被卡口摄像头拍下。“近期拍摄到的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行驶在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在拉萨交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曝光,并对所有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该负责人介绍。
经过最近一段时间交警部门的宣传、严查、严管,很多驾驶员朋友已经养成了自觉系好安全带的习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规定,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上高速,将扣两分,罚款200元;驾驶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在城区道路行驶,将罚款200元。
新闻+ 古城大队民警处罚 违规进入限行区域车辆16起近日,拉萨交警发布了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驶入拉萨市区一些具体区域的公告。6月6日8:00至17:00,古城大队民警按照相关的交通法规,共处罚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16起,批评教育21起。
“在发布公告前,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了宣传,也对全市快递公司的快递小哥进行了培训,但还有人不顾劝导,冒险进入限行区域。”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大队长唐昌斌介绍,从6月6日起,对于屡教不改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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