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训练器材等装备成交结果公告
2018-08-02 15:48:45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训练器材等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训练器材等装备采购项目
二、标书编号:LYZF-2018-004-08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防暴头盔50顶,组合式警棍50套,防毒面具20套,警用雨衣20套,臂盾50个,急救包200个,警用喊话器20个,战术携行包150个,战术手电20个,散打训练垫100个,公安、警察查车牌10个,多功能救援组合工具4套,全方位自动升降工作灯2台,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
五、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8月1日,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谈判小组名单:冒静、冯树枝、马宁伊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金吾卫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北、众旺路西3幢11层1115号
八、成交金额:191000元
九、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采购单位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人无需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沅女士
电 话:0379-6313311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程海玲
电 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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