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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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2018年单警装备成交公告

2018-09-06 15:09:11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2018年单警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2018年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2018-004-10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洛阳市公安局2018年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2、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9月3日,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张艳风、蒋萍、陈宏涛



  六、成交人名称和地址:广州市景士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A1)218房



  七、成交金额:191600元



  八、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2000元,由采购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成交供应商无需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9-6313370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 系 人:程海玲



  电    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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