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酒精检测仪等成交结果公告
2018-11-08 14:30:15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8-J1-11321-GXYL)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ZC2018-J1-11321-GXYL
项目名称:警用装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李云飞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YLZC2018-J1-11321-GXYL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07日
总成交金额:12.10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贰仟元整(?2000.00)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6日就警用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警用装备采购YLZC2018-J1-11321-GXYL(YLYLJ20181136-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采购项目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交通指挥棒 | 功能包括:指挥棒功能、电子哨功能、手电照明和破窗功能。 | 30 | 套 |
2 | 呼气酒精测试仪 | 酒精传感器:必须为燃料电池型大尺寸传感器,传感器外径不小于20mm | 2 | 台 |
3 | 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 | 酒精传感器:大尺寸燃料电池酒精传感器,传感器外径必须大于21mm | 20 | 台 |
4 | 便携式移动减速带 | 由三部分组成:减速带,LED警示灯及收放轮 | 6 | 套 |
5 | 简易破胎器 | 内置LED红蓝双色警示灯,警示效果好,威慑力强 | 10 | 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2018年10月31日
四、谈判日期:2018年11月6日
评审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饶茂青、何宏勇、陈文波
五、定标日期:2018年11月6日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杭州超安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53号2号楼4楼401、403、405室
3.成交金额(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零捌拾元整(¥121080.00 )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价报价(元) |
交通指挥棒 | 30套 | 杭州超安科技有限公司 酒信S8 | 260.00 |
呼气酒精测试仪 | 2台 | 杭州超安科技有限公司 酒信560 | 7240.00 |
快速排查酒精测试仪 | 20 台 | 1、电化学燃料电池传感器 2、酒精排查仪+交通指挥棒 | 2650.00 |
便携式移动减速带 | 6套 | 由三部分组成:减速带,LED警示灯及收放轮 | 6300.00 |
简易破胎器 | 10条 | 内置LED红蓝双色警示灯 | 800.00 |
售后服务及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十天内 2、交货地点:广西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金额贰仟元整(?2000.00)计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固定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玉林市勤政路39号
联系人及电话: 陈文波 0775-25829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项目联系人:林莉 李云飞,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3.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电话:0775-2697961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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