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无人机政策落地 有些习惯恐会违法
2018-12-12 09:55:07 作者 : 刘蕾 来源 : 宇辰网警用装备网讯: 近年来,在无人机产业迅速崛起、无人机用户群体不断壮大、旺盛的市场需求催生大批运营企业大背景下,我国对无人机产业的监管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无人机管理的探索之路日渐明晰。
那么今年,有哪些政策成功落地呢?
2018年之无人机政策落地
一、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
概况:2018年11月19日,我国首个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空地联合、管放结合、多部门协同管理无人机的试点工作进入试运行阶段。当天,还发布了《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深圳地区无人机飞行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办法划定了在深圳市试点的区域范围,并规定,物流、快递企业收寄无人机及重要零部件,应当登记物品和收件人、寄件人的资料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备。
办法对无人机驾驶员有明确的年龄要求,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其驾驶员应当取得安全操作执照。办法要求,无人机驾驶员应当接受民航深圳监管局、深圳市公安机关以及军航飞行管制部门进行的身份和资质查验。
办法明确了在深圳试点区域内的微型无人机禁飞空域和轻型无人机管控空域。进入空中禁区、空中危险区、空中限制区(飞行训练使用的空中限制区除外)等七种通航飞行任务,需要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办理任务申请和审批手续。
无人机飞行需要进行空域申请,用户需要通过即将推出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申报飞行计划,并获得批复后才能飞行,相关飞行信息将与军航飞行管制部门、公安机关共享。不同类型的无人机有不同的申请要求:
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在禁止空域内和轻型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飞行,必须先取得空域使用许可;
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计划申请;
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无人机飞行,可获得优先办理。
综述,无人机飞行管理在深圳进行试点,这是国内无人机管理里程碑式的进步,这意味着无人机管理从权责不清的灰色地带正式走向合法化,无人机合法飞行也终于有了可以落地的解决方案。
二、运行管理
概况:《无人机围栏》出台一年后正式落地,拓攻成为首家通过验证企业。此外,还有8家无人机云系统获得民航局批准,可以提供数据服务。
2015年12月末发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以1.5公斤为分水岭,要求除视距内运行的1.5公斤以下无人机之外,其他轻小型无人机按照分类的不同在部分或者全部情况下,接入无人机云、使用电子围栏。
2017年12月1日,民航局发布的《无人机围栏》和《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两部行业标准正式实施,我国也由此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早出台此类行业标准的国家。
《无人机围栏》规定了无人机围栏的范围、构型、数据结构、性能要求和测试要求等,适用于无人机系统和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围栏。规定明确了无人机围栏构型按照其在水平面投影几何形状分为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扇区形、多边形三种,且无人机围栏所使用的经度和纬度坐标点,均为WGS-84坐标。
《无人机云系统接口数据规范》则规定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与无人机云系统之间传输数据要求、数据加密要求、编码规则、性能要求,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行的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
相较于2015年底发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此次两个标准的内容更加全面和规范,参数和尺寸也更加细化,无人机的管控无疑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电子围栏是指为阻挡即将侵入特定区域的航空器,在相应电子地理范围中画出特定区域,并配合飞行控制系统、保障区域安全的软硬件系统。国内主流的多旋翼无人机厂商都带有电子围栏系统,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0月29日,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用无人机检验中心对上海拓攻机器人有限公司研发的无人机飞控系统进行了系统安全能力电子围栏等级检验。据了解,近日,拓攻的飞控产品(版本4.6)已顺利通过电子围栏2级检验,成为无人机行业首家通过电子围栏检验的企业。也意味着《无人机围栏》政策出台一年后正式落地。
无人机的好事要多磨,政策落地考验的是耐心更是信念。2018年年底政策不断落地,称得上是收官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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