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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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2020第十六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2019-02-27 09:54:14  来源 :


        警用装备网讯:   

2020第十六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

同期举办:第七届中国-亚欧安防博览会

2020中国-亚欧(新疆)消防安全装备暨应急救援技术设备博览会

The 16th Xinjiang Police Equipment & Anti-Terrorism Technology Expo 2020

Concurrently The 7th China-Eurasia Security Expo and 2020 China-Eurasia (Xinjiang) fire safety equipment and emergency rescue Technical Equipment Expo

时间:2020年8月14日-16日

Duration:Aug 14–16, 2020

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Location: Xinjia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 Exhibition Center(No.3, Hongguangshan Road, Shuimogou District, Urumqi)

   (Invitation)

一、展会介绍

    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五届,已成为我国西部乃至中亚地区警用装备领域最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专业性展会。为警用企业在新疆提供了一个展示和交流的警用装备新技术新产品新动态的平台,为推动新疆警用装备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第十六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力争为全国警用、反恐企业提供专业会展营销解决方案,为买家提供第一手的企业产品信息,会场无缝对接,节省寻找时间,让买家更高效更有目的参观展会,为新疆警用、反恐装备行业搭建一个良好的交易平台。

本届展会以“放眼全球市场,聚焦亚欧反恐”为主题,集洽谈订货、产品展示、会议论坛于一体,并设特种警用装备、大数据智能化装备、指挥通信装备、无人机、反恐救援等专业展区,为警用反恐设备生产企业开拓新疆及周边国家市场,起到传递市场信息与交流先进技术为窗口的作用,携手共赢,共同为新疆警用反恐事业作出努力。

2020第十六届新疆警用反恐技术装备博览会与第七届中国-亚欧安防会同期举行,于2020年8月14-16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盛大召开。期待您的光临!

 

二、展会时间、地点安排

   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3号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

   布展时间:2020-8-12 至2020-8-13(10:30-19:00)

   展会时间:2020-8-14 至2020-8-16(10:30-18:30)

   撤展时间:2020-8-16日下午16:00

三、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国际支持:亚欧安防产业联盟          亚欧太平洋安保联合会

俄罗斯安防产业协会        俄罗斯安防规范标准制定委员会

             哈萨克斯坦安防行业协会    吉尔吉斯斯坦非政府安全保卫组织联盟

             阿拉木图投资与贸易联合会  亚美尼亚共和国私人安保组织和保安培训联盟

主办单位:新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深圳市安全防范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四、参展范围

★ 警用交通工具:直升飞机、无人机;防弹车、通讯指挥车、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车、消防车、移动安检车、防暴装甲车、警用摩托车等特种车辆;橡胶救生船、冲锋舟、巡逻艇及配套设备等。

★ 大数据与智能化装备:大数据技术及应用、数据分析、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数据存储;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雷达系统、人工智能、工控机、人机界面、机器视觉、机器人等。

★ 指挥通信:集群通信、应急通信、无线通信、光纤通信、量子通信、卫星通信、通信系统、指挥中心系统、指挥控制台、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图像采集传输设备、可视化及多媒体指挥系统、移动电话多点定位系统、GPS人员及车辆定位设备、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干扰和抗干扰仪器设备、屏蔽器材等。

★ 安检排爆:安检仪器设备、检测仪器、探测仪器等;排爆器材等;港口安全防控系统等。

★ 刑侦器材:痕迹类、物理化验类、法医类等分析检验鉴定设备及试剂;勘查、取证和信息查询设备;心理测试仪器设备;声/像视听分析设备;电子物证检验设备;问讯电子记录设备等。

★ 技侦器材:监听、反监听、窃听、反窃听、跟踪、定位、密录、密写、密拍、密控、密检仪器设备;邮检仪器设备;网络监管系统及设备;生物识别、人脸识别、声音识别系统;非接触式人体探测雷达系统等。

★ 安全防护:排爆服、防暴服、防刺服饰等、各类身体防护装备等、防弹玻璃、盾牌等。

★ 枪械具:白瞄夜瞄系统、夜视仪等;非致命性子弹及其发射器;警用械具等。

★ 应急救援:城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各种切割及破拆器材、各式救生探测仪器及其配套设备、医疗急救产品及救援装备等。

★ 警用演习、训练:作战训练服、身体抗击打护具装备、综合训练器材、射击训练设备等。

五、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台:3×3=9M²¥8800元/个,3×4=12M²¥12000元/个,3×5=15M²¥15000元/个,角位展台加收10%。(含中英文楣板、三面围板、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两盏射灯、地毯、会场保安、会场清洁等);

  2、室内光地(36M²起租):900元/M²、外资企业$200/M²(自付施工管理费:¥12元/M²,施工押金:¥50元/M²)——特装展台限高4.5米。

 

六、广告费用(所有涉及设计的稿件请展商自行提供)

  1)展会会刊将在展会现场广泛派发寄送

版位

印色

规格

单价(元)

封面

彩色

210×285

25000

封底

彩色

210×285

15000

封二

彩色

210×285

12000

封三

彩色

210×285

10000

内彩

彩色

210×285

5000

  2)证票广告

项目(单面)

费用(元)

单位尺寸(㎜)

门票广告

¥10000/1万张

210×高90

手拎纸袋广告

¥50000/1万个

宽230×高320×厚80

参展证广告

¥5000/1千张

宽100×高70

参观证广告

¥20000/1万张

宽100×高70

参观指南广告

¥20000/1万张

245×170

  3)现场广告

项目

规格

(宽×高)

备注

单价

(元/展期)

彩拱门

跨度22m

气氛营造

5000/座

预告牌(大)

30m×5.5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晰喷绘

30000/面

预告牌(小)

12m×3.1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晰喷绘

30000/面

刀旗(前广场灯杆、围栏)

0.6m×1.6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丝网印刷

400/面

地面广告喷绘馆内主通道


含设计、制作、安装、清理户外高清晰车贴

200/㎡

展馆入口右侧广告

16m×6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喷绘

20000/幅

展馆室外三角立柱

5.15m×12.5m

含设计、制作、安装户外高清喷绘

20000/幅

 

七、主要活动内容

(一)亚洲太平洋安保国际会议

(二)2020第四届中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高峰论坛

(三)2020第三届中国治理体系现代化暨智慧司法高峰论坛

(四)ICT智能安防驱动智慧城市融合发展论坛

(五)2020第四届新疆无人机应用发展高峰论坛

(六)2020新疆安防杰出贡献奖颁奖

八、参展须知  

拟参展企业收到参展文件(参展邀请函、参展合同、展位图)挑选展位后,清晰填写《参展合同》并加盖公章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传真至展会组委会。展位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会刊广告及现场广告内容请于7月20日前将设计好的内容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参展手册(日程、交通、住宿、货运、租赁、展位搭建要求、展会活动、展会广告、公安消防要求、规章制度等有关事宜)将于2020年7月15日前发送给已参展企业。

九、汇款请汇至组委会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支行

   单位账号:3002021809100117285

   银行行号:102881002188

    参展企业在参展合同签署生效3个工作日内,向组委会支付总参展费用总额或50%的定金,余款于布展前两个月内,汇入组委会上述指定帐户。如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定金或余款,组委会有权取消或调换其展位。具体说明见参展合同描述。

十、其他说明  

 非组委会因素造成参展企业不能参展,已付费用不予退还。  

 展位分配顺序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挑选”。  

 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参展费用或需要调整展位面积的,组委会有权调换或取消其展位。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是国家及公安部门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器材,即不准参展,更不准私自带入场内销售。

   2、凡是需要举办技术研讨,新产品推广会的单位,请将研讨会内容、新产品简介、主讲人资历等有关资料在会前一个月报组委会。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新疆国展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乃玲

       机:15360021257(微信同号)

     Q    Q:1415479520

       箱:14154795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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