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
2019-03-04 15:05:48 来源 : 中国国际招标网
警用装备网讯: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5437号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04日 04:2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中标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总中标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
|
项目名称: |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437号 |
评审日期: | 2017年07月26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7月28日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的无人机生产或经营资格; 3、投标人无人机操控授课人员需具备(AOPA)颁发的教员证资格;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职教园区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工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35490192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15723810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李芗霖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 |
采购文件: | 公告.doc |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2017年07月26日1,230,638.00内蒙古宇通博辉航空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中环国际A-1007 |
中标标的信息 |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无人机实训基地三期设备采购项目无人机实训基地设备设备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规定,服务质量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质保期不得少于三年11,230,638.001,230,638.00 |
评审成员: | 王景成 王荣华 李燕 贾晖 刘志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