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全员配备安监执法记录仪 实现业务监督和执法监察新模式
2019-04-03 15:46:41 来源 : 警用装备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安监系统严格要求安监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配备安监执法记录仪和4G执法记录仪智能终端,联合应急部门实现4G执法记录仪应急通讯,合并串联多种指挥执法终端,采取多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以致业执法记录仪为中心的安全管理视频解决方案,执法力度和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规范化执法职责制度,对监管执法责任边界、履职内容、追责条件、执法记录仪配备条件、使用情况作出说明和制定等明确规定,激励保证配备执法记录仪监管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实时监控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严格执法。
为了确保辽宁安监执法系统执法扎实开展,加强对全员执法的组织领导,辽宁各个执法系统对配备执法记录仪的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成立执法记录仪及4G执法仪工作指挥部,规范执法。在进行规范化执法要求的同时,为解决专业方面的短板,辽宁安监新系统在全员执法检查工作中,通过执法记录仪安监追溯及实时执法助推执法去全过程,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按规定处置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拓展了执法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了执法检查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通过全员执法,特别是将业务监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使安全生产业务监管与执法监察双管齐下,执法检查将监管重点工作列为执法内容,业务监管重点工作不落实就要受行政处罚,特别是随着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进一步倒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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