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规格公安工作会议20天后 公安部专题部署“执法规范化”
2019-05-30 15:39:32 来源 : 南方都市报警用装备网讯: 这两天,“执法规范化”成为全国公安系统热词: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27日在北京实地调研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此同步的是,5月27日-28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专题就执法规范化作出部署安排。这距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的“最高规格公安工作会议”仅相隔20天。如何真正让公安民警的执法办案规范高效?如何在公安系统彻底杜绝暴力执法、刑讯逼供?此次推进会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给出具体行动计划。
抓住关键环节
“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
5月7日-8日,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这次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具体谈到了新时代公安工作走什么路、向着什么方向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具有方向性、原则性、根本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用较多篇幅重点谈到“提升公安执法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在公安系统内人士看来,这是中央层面对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南都记者也注意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已成为题中之义。2016年5月20日,中央深改组便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指明目标和方向。
源头出口把关
减少受立案、案件移送不规范
南都记者从推进会上获悉,针对公安执法权力的“源头”和“出口”,全国公安系统推行了受立案制度改革、刑事案件移送“两统一”改革。
为解决受立案环节存在的有案不立、或将不够受案立案标准的事件当做治安刑事案件办理等不规范执法问题,公安部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细化受立案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将“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作为标准来落实,切实加强执法源头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受立案环节的执法不规范问题。
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公安部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要求刑事案件全部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对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质量进行把关,有效解决了案件多头出口、标准掌握不一等突出问题。
此次推进会上,公安部进一步要求,继续深化受立案改革,切实把接报案、受立案等执法初始环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第一时间发现纠正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从执法源头上减少群众投诉和上访案件。同时,还要继续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改革,确保改革改到位、改出成效。
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在推进会上还特别点到: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内设的法制部门负责重要环节审核把关,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不能让法制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全过程监督
信息化破题执法权“自我监督”
近年来,全国公安系统为基层一线民警普遍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这就要求民警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也让执法全程记录留痕可追溯。自此,文明执法难题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破解。
南都记者也从推进会了解到,目前,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实现民警现场执法全部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办案区全程视频监控;许多地方对现场执法、讯问嫌疑人、嫌疑人在办案区活动轨迹等视频资料进行整合,并与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关联使用,初步实现了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此外,全国已有29个省份使用全省区市统一执法办案系统,网上办案已成常态,进一步固化了办案流程,案件信息在网上一目了然且不可擅自更改,执法办案更规范高效,监督制约更透明有效。
此次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也将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到一个相当的高度和重点,通过信息化来破解执法权的“自我监督”。
推进会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为主干,根据执法管理的实际需求,就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执法视音频使用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建设使用配套信息系统,并与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提供技术支撑。
据悉,基于执法信息化近年来积累的执法大数据,公安部还将充分运用这一数据资源,定期自动生成执法状况白皮书,对违法犯罪规律特点、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研判,以此辅助决策、服务实践。
提升法治素养
推广一批“教科书式”执法案例
也有公安系统人士向南都指出,执法规范化的关键,仍在于公安机关负责人以及普通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对此,推进会也列出针对性计划。
据了解,公安部将总结推广一批“教科书式”执法案例,通过理论学习、正反典型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摒弃粗暴执法、刑讯逼供等错误观念和行为,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等基本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发生粗暴执法事件,坚决杜绝发生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恶性事件。
对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群体,推进会也提出,将全面实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集中安排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进行专题法律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带头自觉尊法,带头严格执法,带头依法办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敏感、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
此外,全国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战性,让民警掌握各种场景中规范执法的要求。
链接
公安部:
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但不搞“齐步走”避免重复建设
在南京市玄武区,所有刑事案件、可能要拘留的治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带到红山路玄武区公安分局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这里“一站式”完成案件的办理工作。
犯罪嫌疑人从一进门就需要戴上手环、接受健康体检、完成信息登记,其后有关他的活动轨迹、审讯情况、案卷卷宗、涉案财物,都在案管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之下。这不仅让办案更为高效,也让民警办案中的每一个动作更为规范。
建设“案管中心”,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和全流程监督,成为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在尝试的一项措施。
5月27日—28日,南都记者从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获悉,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成执法办案中心3800多个,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有明显提升。全国公安机关还建成了1.5万余个涉案财物和证据管理场所,27个省级公安机关已实现涉案财物和证据信息化管理,涉案财物和证据来源去向更明晰、管理存放更有序,有效防止丢失、毁损以及物账不符等问题发生。
此次推进会,对“案管中心”建设也提出新要求:要继续深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
公安部提倡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分类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不搞“一刀切”“齐步走”,避免重复建设。
具体来说,对于尚未开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地方,要抓紧研究设计方案,本着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体现智能化管理、合成化作战、专业化保障、全程化监督的要求,努力打造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的执法办案管理模式。
而先期已经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地方,则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通过查找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和漏洞,落实“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办理、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行采集信息、在办案区内工作对象一律有人看管、办案主要流程一律有录音录像”等制度措施,管好用好执法办案场所,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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