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标包)中标公告
2020-04-21 15:26:17 来源 : 中国政府采购网警用装备网讯:
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
采购项目(三标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三标包)
项目编号:czcg202003-15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7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0日8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办公楼)
中标金额:伍仟壹佰肆拾万零捌仟元整(¥51408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金军、励伟、马锦志 、徐玉玲、许志海 、袁喆 、张涛。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洪武路188号
联系人:袁喆 联系方式:13505508002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港汇中心商务楼A座26层
项目负责人:尹良健 联系电话:0550-3120300
收费标准: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9137元(含专家费用 3137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洪武路188号,联系电话:13505508002。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0-301900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1、 评标结果公告
2、 招标文件
3、分项报价清单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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