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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陶军生主任系列三——警用航空:从雏鹰成长为雄鹰

2013-01-23 09:46:39  作者 : 樊超 刘鹏  来源 :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警用航空是公安工作的新生事务,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一种措施和手段,也体现了我国公安工作的新水平。从1993年武汉公安机关的第一架警用直升机起飞到现在,我国警用航空的发展已近二十年,目前全国已有14个警务航空队,近40架直升机,而且,越来越多的公安机关开始着手组建警务航空队。
 

陶军生 公安部
公安部警用装备专家库首席专家、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陶军生
 

  直升机在公安工作领域的运用始于武汉,1993年,武汉市公安局装备了我国第一架警用直升机,在1998年的抗洪救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引起了相关部委和各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003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正式明确了警用航空器为国家航空器范畴的属性,2004年,公安部成立了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几年来,警航在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国际重大赛事,博鳌论坛、达沃斯论坛等国际大型会议的安保等工作中,都发挥了很大作用。这支年轻的中国警用航空队伍在执行空中巡逻、跟踪追捕、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逐渐成长为我公安队伍中傲视蓝天的雄鹰。


  陶军生主任回忆道,自2004年1月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成立后,警用航空建设重点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警航法规体系建设。在新生事物出现后,要保证其健康有序的发展,必须要有一套确实可行的法规体系,该法规体系涵盖上中下三个层面的工作需要。目前,公安部警航办已制订颁布了20余项法规,包括日常飞行,管理等,基本涉及到了警用航空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是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建立警用航空队伍,促进各地警用航空队伍发展。从地方公安机关动议建立警航开始到实战队伍建立起来,再到警用飞机飞起来,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不仅全程参与指导,还向相关部门申请确定警用航空的起降场、飞行空域、航线等具体工作。


  三是不断提高警用航空执行任务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警用航空队伍起步的时间晚,发展却很迅猛,由于直升机的驾驶、管理、维护属于高技术工作,人才缺乏,因此各地警用航空队伍的技术水平差别很大。拿飞行执照来说,飞行执照主要分为私照(飞行时间30个小时以上)、商照(120个小时以上)、仪表飞行、航线飞行这四个由低到高的层次,各地警用航空飞行员来自方方面面技术水平有高有低,水平不统一,这从客观上影响了警航队伍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警航办连续举办了几十期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经过集中培训,警航队伍的技术水平有了质的飞跃。同时,为了保证在国家需要的时候,警用航空队伍飞得起来,拉得出去,完得成任务,公安部警航办基本上每隔一两年就会组织集中各地警用航空队伍进行一次综合演练,如2004年在北京,2006年在郑州(调集各地警用直升机8架),2009年在鄂尔多斯(调集各地警用直升机10架),2010年郑州至西安紧急拉动(调集各地警用直升机5架),2011年广西柳州同机型演练(调集各地警用直升机5架),通过上述的演练锻炼,我国警用航空队伍的战斗力得到了显着提高。到目前为止,只要国家有需要,全国警用航空队伍至少能保证调动5至8架直升机赶赴现场执行任务。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由于国内航空人员缺乏,警航队伍最初的飞行员大部分来自于部队,公安部警用航空办公室成立后,开始与国内的院校合作,培养警航自己的飞行员。截止目前,已经培养出三期共39名飞行人才,其中第一期毕业的飞行员已经走上了工作岗位,执行飞行任务。当然,除了飞行员的培养,还对航空管理人员、机务人员、空管指挥等岗位的人员进行了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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