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警务保障工作 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br>——专访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警务保障部党委书记、主任邵元和
2014-05-05 09:05:00 作者 : 樊超 刘鹏 来源 :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天津是我国古老的城市之一,至今已有610年历史。作为中国北方开放的前沿和近代中国“洋务”运动的基地,天津在我国近代史上据有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天津作为我国的直辖市之一,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天津作为沿海港口城市的优势不断增强,对外交流日益广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作为一座拥有千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天津市社会秩序井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越来越高。天津市公安局作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抓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规范执法服务,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天津社会治安稳定大局。
警务保障工作是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天津市公安机关在天津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领导下,大力加强新时期警务保障工作,天津市公安机关各级警务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装备财务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警务保障标准化、系列化、科学化为基本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公安部“210工程”和市局“175工程”建设,攻坚克难,取得了明显成效。那么天津市警务保障工作有何特点,有什么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呢?为此我们专程采访了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邵元和主任。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警用装备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公安警务保障工作也得到了长足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工作目前面临的基本形势。
邵元和主任:近年来,特别是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在市政协副主席、市局党委书记、局长武长顺同志和市局党委的领导指挥下,我们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天津市委、市政府及所属区县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投入力度,公安经费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公安执法办案条件显著改善。但是,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和维稳防控工作的日趋繁重,公安机关担负的保卫任务日趋繁重,与公安保障工作供需矛盾愈发突出。正如你所提到的,当前公安警务保障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动力。
虽然形势严峻,但公安警务保障部门必须明确一个目标,就是要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深化公安经费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保障与管理并重,大力提高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水平,把不断增强的警务保障能力转化为公安机关的实际战斗力,努力做到保障有力、管理规范、基础扎实、服务到位、廉洁高效,为加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撑。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警务保障工作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公安工作高效有序运转,直接影响公安队伍战斗力发挥,而公安装备建设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与财政经费不足是客观存在的供需矛盾。如何才能让警务保障工作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发挥出最高能效,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请问天津市公安局在警务保障工作上有哪些经验和做法。
邵元和主任:你所提出的问题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是全国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普遍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我认为,要解决好公安工作发展与经费投入不足这一客观存在的供需矛盾,一方面,是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委的关心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就是要从内部挖掘潜力,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重点解决如何花钱、花在哪里、怎么花等问题。
为此,我们天津市局警务保障部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有限保障”这一概念。
一是坚持“无增长改善”,实行积极的能动保障。主要是要求警务保障部门尽快扭转被动应对局面,争取在警务资源的配置上有更多的话语权,促进防控体系和社区警务的开展,引领警务转型,以社会的平安来冲减侦破打处任务的巨大压力,进而节约更多的司法与执法成本。同时,在有限的资金使用上发挥更好地保障效益,正确掌握资金投放流向,把有限资金花在最需要花的地方。积极的能动保障是坚持“无增长改善”的有效举措,更是中国特色警务发展实施“弯道超车”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二是运用底线思维,实行有限保障。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底线思维”是在忧患意识主导下,全面准确地评估风险而提出的,其主旨是在“不得不”的情势下,守住必要的底线,以防止出现负向的质变。警务保障工作的保障标准也有底线。第一是资源有限,因而保障也应有限。国家财力是警务保障的决定因素。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处级阶段的情况下,不可能做到“保障充分”、 “保障有力”,只能是相对的,只能是最应优先、最应关注的那些保障项目得到有力的保障。第二“需求无限”,也即需求无标准。现实条件下警务保障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在需要与可能之间如何达成一种平衡,找到一个适当的“度”。其最佳效果就是以有限的保障资源来建立起一个成系列的底线标准,并以此实现“无增长改善”。第三是以有限保障来抑制不断膨胀的需求欲望,进而抑制追求奢靡与浮华的不良风气,使警务保障水平适应社会承受能力,并能有效地遏制腐败。
三是贯彻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实行分类分层的差别化保障。承认差别,是公平正义的前提条件,公平与正义不主张平均主义。警务保障工作也应当承认差别,研究差别,实行保障的差别化。以警服发放为例,目前无论基层的实战一线单位,还是机关,所有在编民警的服装发放标准仅是小有差别。实战一线单位的警服使用率很高,而不少机关的老民警退休后都存留了一定数量的警服。因而这种浪费是不言而喻的。我认为,警员的警服、装备、枪械、警械,机关各部门的车辆、通信器材、计算机以及与之相关的耗材,还包括有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基础设施等等,都应当实行分类、分层次的差别化保障标准。唯有如此,我们的警务保障工作才能发挥主观的积极能动作用,准确把握开源与节流、需要与可能的均衡点,在“无增长改善”的原则下,达成有限保障与底线保障的统一,实现加强和创新新时期警务保障工作的要求。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公安部在2011年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经费保障、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应急保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等6个方面210项重点任务(即“210”工程),以推动公安警务保障工作得到跨越式发展。请您介绍下近三年来天津市公安局“210工程”推进的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邵元和主任: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和部署开展“210工程”建设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局警务保障工作会议,印发了《天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全国公安装备财务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方案》(即“175工程”),强力推进“210工程”建设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公安部2012年度“210工程”建设评估工作中取得了全国100.98分的好成绩。
在经费保障方面,全局各级公安机关经费总收入实现了逐年递增,年均增幅在10%左右。在经费的使用管理上,采取市局统管,地方配套,加强稽查,纳入考核的“管、配、督、考”一体化管理模式,确保经费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在装备配备方面,按照公安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区县公安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本着标准化、系统化、系列化、现代化的工作思路,加大装备配备力度。目前18个区县公安机关达标率达100%。特别是单警装备配备率达100%;执法记录仪实现了一线民警1:1配备的比例,均高于公安部规定的配备标准。特别是针对装备建设中存在的“重购置、轻管理,重发放、轻使用,投入大、效益低”等问题,我局抽取了60个派出所,集中进行了警械装备实地检查,并开展了装备资产普查工作,真正掌握装备资产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措施,使一线民警真正做到会用、能用、敢用、善用各类装备,切实发挥出装备的使用效能。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申请中央批复项目7个总建筑面积35.33万平方米,总投资30.14亿元。截至目前,7个项目开工率100%,竣工率近60%,两项指标均已达到公安部的评定标准。同时,按照中办、国办4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近年来全局共新建改建各类基建项目近350个,总建筑面积近14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50余亿元。其中,部分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建成、即将投入使用或纳入项目储备库;新建改建派出所198个,达标率近80%;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30个,交通队、消防队站等基层单位近80个。
在应急保障方面,市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总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达标率100%。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标准达标率100%。属地分局及警种也建设了总计近2万平方米的应急储备库,并储备了相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同时,在健全完善市局、分局、各警种、基层所队四级联动保障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和应急装备物资调运工作预案。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应急保障1号”演练,对18个分局应急装备物资调运集结和相关直属单位反恐处突排爆等项目进行了综合实战演练。此外,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的组织下,我局与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警务保障部门共同签订了《环首都五省区市公安应急装备物资区域联勤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区域协作机制,为提升公安机关应急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在基础工作方面,以“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管理基层、指导工作、统计分析、服务领导”为指导思想,以实现对警务保障系统全部业务数据整体存储、网络互联式的管理模式为目标,开发建设了警务保障信息系统。目前一、二期工程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经我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综合鉴定,一致认为项目成果属于国内领先水平。系统使用功能方面,主要依托金盾网对财务、装备、基建等警务保障业务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包含财务管理、装备资产管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装备配备核定、车辆管理、装备物资信息查询、房产基建管理、消耗用品管理、被装管理等功能的一套完整信息系统,实现了人与财、人与物、财与物等信息之间全方位、多层次的关联整合,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完整、准确、实用的数据支撑。特别是系统二期工程建成后,将全局各单位的资金纳入市局统一监管,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实现了对全局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调拨、使用的实时动态管理,满足了应急保障工作集约化、动态化、系统化、标准化、网络化、实战化、信息化的工作需要。
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警务保障工作向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连续举办了多届警务保障理论研讨活动,研讨出一批高质量、深层次的理论成果,充分发挥理论指导服务实践工作作用。同时,各科室与基层单位建立了警务保障基层联系点工作的,倾听民警呼声,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为一线服务,为实战服务。
在队伍建设方面,落实了市局后勤保障部更名为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职级高配、设立总会计师等工作,并推动全局37个设立后勤保障科的单位统一更名为警务保障处。其他队伍建设工作也都在积极推进落实中。同时,警务保障部先后增设了监察室、警航办、财务稽查科、应急物资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信息科、保卫科、指导科、绩效考评科、膳食管理科等职能科室,确保了警务保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通过连续三届的科级领导干部竞聘调整,警务保障部所有科级领导干部全部轮岗交流,59名优秀干部提拔到科级领导岗位。目前,科级干部队伍平均年龄达到39岁,较上届下降了3岁。我们还鼓励民警接受更加专业、更高学历的教育,警务保障部共有25名同志取得研究生学历,其中16名同志获得硕士学位。此外,注重选树先进人物,弘扬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路示范作用,近年来共有1100余人次受到立功嘉奖等不同形式的表彰奖励。注重加强廉政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队伍连续多年始终保持零违纪。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断开工,公安金盾工程建设不断深化,警用装备不断更新,公安机关政府采购活动同益增多,涉及采购金额和数量日益加大。请问天津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采取了哪些手段来保证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平公证公开。
邵元和主任:习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我们将制度建设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作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为此,我们专门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科,负责全局的政府采购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等工作。在对市财政局制定颁布的有关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天津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行为规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同时,通过不断探索,不断健全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实现了从实施采购到财务报销,再到资产管理的无缝对接,全过程管理,从而进一步完善内部采购工作机制,使采购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有效避免了各种人为因素和操作的随意性,为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保证各项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地开展。
特别是在市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616工程”)等大型基建项目建设中,严格履行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所有合同全部经法律顾问法核、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由市财政局审定后签订,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做到了工程各个环节的绝对严谨,打牢了工程建设的基础。
此外,通过深入各单位进行调研,收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通过对公安部或我局专业人员进行遴选,选取长期从事采购工作、了解掌握市场行情的采购员等方式组建了专家库。并定期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程序等,真正发挥出专家的评审、监督职能,以确保评标结果的真实、公正、准确,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确保政府采购成为真正的“阳光采购”。
我们还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的预算管理方案,即:重大项目预算申报后,政府采购管理科组织专家组对预算进行论证,对各明细需求进行市场调研,了解价格,确保各采购项目预算准确,防止发生预算虚高、获取不正当利润等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此外,对采购项目实行全面负责、全面跟踪、限时办理制度,切实做到“及时备案、及时公告、及时监管”,杜绝排他性条款、信息不公开、不利于采购资金安全和节约等行为,努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通过上述工作,使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做到了采购必有规定,操作必有程序,事事必有监督,真正实现了规范管理,廉洁高效的工作目标, 得到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全局各业务单位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味着酝酿已久的公车改革已摆上了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请问在此背景下,天津市公安局将采取那些做法以应对天津市警务用车的需要。
邵元和主任:的确如你所说,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长期以来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此时推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
按照中央和我市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市局领导亲自带头,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均取消了专车和专职司机。并在市公车办的组织下,集中处置拍卖了一批超标车辆。经市公务办确认,目前,全局取消了所有公务用车,只保留了用于业务工作的执法执勤车辆。
同时,根据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核定了全局各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并要求车辆按照定编、不一定满编的原则实行编制管理,进行配备更新。车辆更新依据核定的车辆编制和购置、报废标准提出申请,严格执行逐级审核审批,严格进行控制。在使用管理方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司机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度,建立一车一档,建立派车登记制度,从而提高使用效率。此外,车辆保险、维修、用油均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监督检查方面,由督察、纪检监察、警务保障、审计等部门联合加强监督检查,并纳入督考一体化考核内容。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后,我局将按照中央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指挥下,进一步推进公安部“210工程”、市局“175工程”建设等警务保障中心工作,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局面,不断取得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新佳绩,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背景资料:
公安部装备财务专家,天津市公安局副巡视员、警务保障部党委书记、主任、二级警监、高级工程师邵元和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公安。他1970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天津市公安交通河东支队支队长,天津市公安交通车辆管理管理所所长,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八处处长,天津市公安局后勤保障部党委书记、主任。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个人、天津市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学习济南交警先进个人等多项表彰奖励。他所撰写论文多次获得国家、公安部、天津市肯定和奖励。他潜心研究的太阳能自动闪光示警灯、红外线自动测高报警仪、天津市公安车管业务互联网系统、天津市机动车安全检测网络管理系统、公安车管视频网络监控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等多次获得天津市科技奖项,其中《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人机智能动态管控系统研究与应用》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出版有《世界汽车识别代号资料手册》、《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应用手册》、《机动车安全检测》、《机动车检测站建设规范》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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