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空管技术待突破
2022-01-07 10:48:38 作者 : 孙永生 来源 : 中国安防协会警用装备网讯: 现阶段,在无人机行业高新技术领域,我国与国外处于并跑,消费级无人机已处于领跑,但我国在无人机系统与现有空中交通管理体系的集成方面尚存在很多问题,受限于无人机的设备能力和运行概念的限制,目前无人机主要在隔离空域内飞行,无法与有人机协同共域飞行,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无人机产业的发展。
01 低空经济发展面临困境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应用需求的发展,我国无人机的种类、数量迅速增加,应用领域日益拓展,由此带来了国家安全、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月26日发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以后,各方意见反馈比较多,导致暂行条例至今无法出台。
图/委内瑞拉总统遇袭
2018年8月4日委内瑞拉总统遇袭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并于2018年9月15日下发《关于无人机侦测反制装备列装配备的意见》,建议各地公安机关围绕重点单位、重要目标、重大活动、易燃易爆区购置相应装备。
军方高度重视无人机违规飞行情况,中央军委科技委于2018年至今,每年在阿拉善组织“无形截击”无人机反制挑战赛,筛选最优技术解决方案。
中部战区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低空安全研究中心开展法律规制方面的工作:共同研究发文至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国内两起判例增加为2020年最高法的案例指导,指导全国违规飞行执法工作;共同起草人大提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军方人大代表提交两会,建议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增加涉及无人机违规飞行处罚内容。
“要想富、先修路”,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道路设施的建设、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以及交通法律法规、交通规则的完善。低空经济发展高度依赖低空新基建的完善程度,但低空经济目前既缺乏空中交通规则,又缺少低空监视系统,也谈不上低空安全走廊。低空经济发展面临较大困境。比如您购买汽车,需要每半年申请一次路权,每次开车前一天需要和交警报备,每次开车前一小时又要和交警报备一次,从特定的、已经获批的路权下来时再和交警报备一次。面对这种情况,您是否还买车?但低空经济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
02 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国家提出新型基础设施。4月份,发改委界定了新型基础设施的内涵和外延,其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信息基础设施。低空经济发展也需要新一代空管信息技术作为低空新型基础设施,才能有效保证飞行安全。新一代的空管信息技术,应该借鉴国内外军民航空管系统建设运行经验,根据无人机和有人机运行需求及空管服务特点,深入研究无人机融入现有空管体系的方法策略,为探索我国无人机空管技术架构、运行概念和发展路线图奠定基础。并利用这些技术以及依托这些技术实现低空经济新基建,服务我国低空经济发展。
发改委发布的《“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也有“完善无人飞行器等无人系统的适航管理、安全管理和运营机制”的相关要求,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应适应空管系统综合集成建设发展趋势,遵循军民融合、技术推动、分类管理、重点突破的原则,深入分析无人机空管现状及存在矛盾问题,攻关突破无人机空管关键技术,统筹规划无人机空管顶层设计,建设无人机/有人机混合运行仿真平台,组织无人机/有人机混合运行仿真,进行无人机空管关键技术演示验证,探索解决无人机空管对空监视、空域规划、运行标准、感知避让、指挥通信、管理服务等重难点问题,为提高无人机空管运行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最终实现无人机/有人机混合运行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
03 结语
低空经济发展呼唤“低空新基建”。《暂行条例》的出台也将会促进低空新基建的落地。民用无人机的快速发展已对公共安全、飞行安全甚至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安全防范将从地上延伸到低空。《暂行条例》权衡安全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无人机产业有序发展,全国各地也在探索低空空域开放,因而这种空间的转向将不可逆转,低空安全监管也将是无人机应用行业重要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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