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亟待加强
2012-01-12 09:03:37 作者 : 林建忠 来源 : 人民公安消防器材装备是消防部队参加灭火战斗和抢险救援不可缺少的手中武器。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是消防部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提高装备水平,增强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是适应新形势下消防部队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
总体来看,目前各地消防部队车辆器材装备发展不平衡,少数基层消防部队仍以传统的小型或中型水罐消防车作为主战车辆,器材装备也多以基本防护装备为主,高效、节能、环保型消防装备所占比重偏低,尤其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化工火灾、地下火灾和处置社会突发性灾害事故所需的举高车、防化洗消车、抢险救援车、照明车、大吨位消防车和排烟车辆不足,侦检、破拆、通信、洗消、排烟、照明、救护等救援装备器材的配置力度不够,装备的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是加大车辆装备建设经费投入。公安消防部队应该紧紧抓住各种有利时机,积极向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大力支持,不断加大车辆装备的经费投入,将车辆装备建设经费统一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是加强车辆装备规范化建设。制定车辆装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种技术装备配备、管理、保养和考评制度。积极成立消防装备专家组,为部队装备规划、采购、应用、维修、管理、调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城乡布局情况,结合灭火救援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抓好装备建设的评估论证,制定出科学、周密的装备建设规划,用以指导本地区装备建设,确保装备配备的科学、合理。积极推行消防装备集中采购制度,根据各地火灾和救援任务的特点以及城市功能分区与规划发展布局,优化装备配置结构,逐步构建结构合理、数量齐全、性能可靠、技术先进的消防装备体系。
三是努力提升车辆装备质量、优化车辆装备结构。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严格执行消防车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公消〔2005〕第496号)及《公安消防部队2009-2011年装备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严把消防车辆入口关,采购的消防执勤车辆必须是通过国家3C认证的产品且车辆比功率(发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与总质量之比)达到10以上,主战车辆(总质量10吨至14吨)比功率达到12以上、水泵流量大于40升每秒,从源头上提高消防车辆的质量和层次。
四是加强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支队级应急保障中心以及自我应急保障机制,努力构建网络化的战勤保障体系,不断提升战勤综合保障能力。
加强装备储备体系建设。建立支队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根据地域和灾害事故特点,科学储备器材装备以及物资,配备针对性、适用性强的搜救、调动及后勤保障技术装备。建立支队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逐步建立区域分布合理、储备物资种类齐全的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
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物资储备,通过签署合同、合作协议等措施,形成与消防器材厂商、超市、加油站等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联盟,保证战时能及时生产提供应急物资,降低储备成本。
五是加强装备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每年定期培训一定数量的执勤中队装备技师,加强装备使用管理和保养维护,激发现有消防装备的最大战斗力。
加强装备训练,将装备应用训练纳入部队训练教育大纲,编写相关学习教材,列为官兵的必训科目。
培养专业化装备管理干部队伍,建立装备管理干部预任、岗前、晋升培训机制。随着各类火灾的不断增多,消防部队的任务更加繁重,火灾扑救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在提高人的素质上下功夫,同时也要加大装备的投入量,不断改革和完善装备结构,保证在各类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应付。针对已配备的装备积极开展训练,使操作员熟练掌握其技术性能,这样才能在未来的火场上做到“游刃有余”实现装备与实战的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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