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交管部门如何借助网上舆论监督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2012-03-14 09:49:34 作者 : 金雷 来源 : 东北网当前,网络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三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四媒体”,突破了地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限制,迅速发展为传播快捷、报道及时、信息海量、互动性强的优势传媒,不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传播格局和全新的传播理念,而且拓展了官民沟通的空间,成为公众行驶民主权力的崭新舞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前沿“窗口”,也当然受到网络的舆论监督的影响,而且在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交通需求与道路、车辆及管理之间矛盾愈来愈凸显的形势下,交警执法逐渐成为焦点,涉及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网络舆论报道越来越受到“热捧”,交通民警如何在承担繁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同时,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避免因不当执法成为网络的焦点或热炒对象成为当前公安交管部门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2010年12月14日,四川省双流县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在执勤中,由于言语失当,只因对驾驶员说了一句“我是为领导服务的,是领导重要还是你们这些人重要?”的话语,便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事发后仅1小时,搜狐网、百度网、凤凰网等众多网络媒体便纷纷将该交警讲话视频登载到网站的醒目位置,并以“交警队长出牛语:我只为领导服务”为题,引来了数百万网民的热议。同时,全国数十家报刊也第一时间在报纸的显着位置刊登了该事件。因为一句鲁莽的话语,竟引来了如此之大的风波,这不仅给该民警,也给其所属的公安交警部门乃至全国交警形象带来了恶劣的负面影响。这件事虽然过去一年了,但其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深深的思考,更折射出网络媒体在当代执法监督中新兴的影响力和巨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特殊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越发显得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也随之明显增多,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还依然严峻。特别是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普及互动的趋势下,网络媒体监督交通民警执法已成为一种新兴模式,也是极具影响力的监督力量。一线执勤交警在执法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公众和媒体的视线之下,一线外勤民警和窗口民警在工作中的执法方式、执法态度、执法用语、执法公正性等越来越受到广大驾驶人和群众的监督,稍有不慎,执法规不规范或欠规范的问题就会被网络媒体抓住不放,夸大炒作,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重视好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应对好网络媒体的效能,处理好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我就当前交通警察执法与网络媒体关系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网络环境下舆论导向呈现出来的新特点
(一)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交互作用,使影响社会稳定的“触点”增多,范围更广。
互联网以其即时性、海量性、全球性、互动性等特点,受到广大公众的青睐,网民数量迅猛增长,新闻跟帖、论坛、博客、微博等新兴传播手段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的新闻和信息传播格局,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务的活动空间,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渠道和政府洞察、引导社会舆论的平台。它在实现信息传播的快捷性和高效性的同时,也让信息评判变得大众性。加之各种媒体积极抢占新闻舆论主流阵地,提升媒体影响力,着力发现挖掘吸引人们“眼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民众解渴、解读、解释、解惑,逐渐渗透到包括警方在内的社会各领域,使影响社会稳定的“触点”降低,涉警舆情由单一警种向多警种全方位蔓延。
(二)网络从娱乐化应用向多元化价值应用扩展,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作用更大,影响更深。
网络舆情是社情民意中最活跃、最尖锐的一部分。网络的包容性为公众提供了更为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新渠道,广大公众因自身利益需求,试图借助虚拟社会这个平台制造舆论来主导现实社会舆论,从而催生了各种政治、经济、文化、商业利益群体,一些“论坛”、“社区”、“推客”、“百姓声音”等各类性质的网站应运而生。互联网络已由起初的娱乐化应用向未来多种价值应用扩展,与现实社会联系越来越紧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的冲突随时可能延伸到网络。在网络这个自由度极高的虚拟世界里,有些人把互联网当作肆意发泄情绪的场所,发表煽动性、非理性和情绪化的言论,这些情绪互相感染,舆论中控诉和宣泄成分迅速膨胀以致疯狂。而现实社会利益冲突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某一领域冲突经常会引发其他领域冲突,加之网上网下意见相互交织影响,从而导致现实领域冲突的不确定性,发展态势充满变数,极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
(三)社会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的纵深推进,涉稳信息渠道增多,处理难度加大。
网络使人们摆脱了现实世界的种种限制和束缚,个人意见得到自由表达与传播网络舆论热点形成后,在网络上由点及面,不断衍化出新的新闻点,呈几何倍数爆发式传播,在各项因素的作用下,网络关注度会在一段时间保持高涨的态势,达到峰值后开始回落。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等特征,大大丰富了民主政治发展渠道,一些普通民众可以轻松拥有网络话语权,网络已逐渐成为公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但由于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还不均衡,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互联网成为群众利益的诉求之地、社情民意的聚合之地、社会矛盾升级激化的酝酿之地,一些个别问题可能借助网络引发舆论浪潮,出现“一人疾呼、万人参与、百万人关注”的“网上群体性事件”,进而影响现实社会,从而使维稳工作的难度加大。
二、现代网络构建的社会监督平台的优势和不足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监督形式,网络监督实现了现代网络技术和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与传统的监督相比,具有独特的优点和强烈的时代特征。网络媒体在监督交警执法工作方面有其积极的作用,又有其消极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与其他形式相比,在反腐倡廉、规范执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执法效能方面有突出的优点:一是监督主体分部更广,正如上题所说,据统计我国网民数量已达2.98亿,来自于社会各阶层,使监督变得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二是监督形式更加方便快捷。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便捷性等特征,为公众提供了更为自由、即时、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信息传递、反馈、互动更加快速。三是网络监督产生的舆论压力更大,对是公安交管部门处理这类事件在时间上、质量上的要求更高。网络监督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网上信息存在虚假性,网络在提供真实、有效信息的同时,还会掺杂许多无效、虚假、甚至是恶意的信息。二是网络的匿名性特点,使得一些人发言不负责任,部分网民缺乏辨别能力,一些危言耸听的的信息经网络迅速传播后,特别容易蛊惑人,有些问题在澄清前就已经形成严重问题。三是网络监督的相关法律部健全,在如何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放慢,没有明确法规,这些都造成了网络监督盲目性、不可控性。
[page]三、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民警在认知和应对网络媒体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网络媒体新兴的监督效能认知度不高。一些地方的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往往缺乏对网络媒体这种新兴监督手段的认知度,片面认为只有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只有记者才具有对交警执法的媒体监督效能,而轻视网络媒体的巨大社会监督能量,忽视广大人民群众都可能成为网络媒体的监督者。正是这种淡薄观念的影响,在日常执勤工作中,有些民警对待交通违法驾驶员和群众不注意自身形象,不讲究执法用语,甚至粗暴执法;有些民警明知道违法驾驶人和围观群众在用手机对其执法行为进行隐蔽录像,认为这种方式不会形成舆论,只是群众的一种“无效作为”方式,依然我行我素,不规范、不理智执法,这些都有可能成为百姓抓拍、网络媒体追踪炒作的“热点”。
(二)对网络媒体执法监督的敏感性不强。随着手机、微型摄录机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化和高技术性能的不断升级,通过手机和带摄像头的电子设备进行照相、录像越来越便利,在网络上登载视频录像加以评论的手段和频率越来越广泛,通过网络媒体进行执法监督的渠道也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应用。在这种新形势下,面对网络媒体超能量的监督力量,公安交管部门部分执法窗口和执勤交警在执勤执法工作中缺乏一定的敏感性,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从深处认识到网络舆论监督的重要性。个别民警执法不公、警风不严、办案不力、服务不佳,甚至知法犯法、违法乱纪,很可能在第一时间就被媒体追踪曝光,并通过网络传送的形式,瞬间形成网络评论的焦点,形成严重的警察公众形象危机。
(三)对网络媒体涉警舆情的应对能力相对薄弱。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其信息传播的迅捷性和互动性是其他媒体所不可比拟的,同时,网络媒体的海量性信息也为报纸、广播和电视媒体提供了广阔的新闻参考,是当前执法监督最直接有效的一种舆论平台。面对网络媒体这种新形势的监督力量,大部门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对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当涉警网络危机事件发生后,如何在第一时间说明案件真实情况,如何表明自己对案件的立场、主张和态度,如何为网民的理性思考提供思路,如何正确引导网络舆论等,这些都是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四)对网络媒体执法监督中个体与整体关系意识不强。网络媒体对交通民警执法监督的客体一般是单个民警的个体执法行为,而一旦因为个别民警行为在网络媒体上形成舆论焦点,矛头指对的不仅仅是民警本人,而是整个公安交警队伍的形象。四川省双流县交警大队那名“我只为领导服务”的交通民警,他的一句话使舆论的指点不仅仅是他本人,而是整个交警的队伍形象。当前我们个别民警对自身个体和单位整体的关系意识性不强,缺乏大局和集体观念,一味地按照自己主观意识去做,因自身的行为被网络媒体追踪炒作,从而给交警队伍形象带来了无法衡量的损失。
(五)民警网络媒体的素养和教育培训的力度偏低。面对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和涉警舆情的日益严峻,当前我们部分交警上网仅局限于浏览网页、查阅资料、玩游戏等,还不会进到论坛、博客看帖回帖,查阅跟帖和发表评论,缺乏与网民的沟通能力。很多民警在网络舆论引导知识方面的培训还比较少,从事舆论引导工作的专业民警水平不高,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不够,新闻舆论引导、网上监控处置、专业评论分析相结合的专门人才队伍还没有形成气候,全警舆论引导的基本技巧还没有推广普及,应当说这是与“公安交管工作要与时俱进的要求”相悖的。
四、如何处理好交通民警执法与网络监督关系的几点建议
(一)注重加强交通民警形象危机意识教育。
近期,随着“南阳交警事件”、“长沙交警打人事件”、“百色交警撞人事件”、“四川交警出牛语”等一系列涉及交通民警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在网络媒体上的频频曝光,引起了全社会对交警执法的强烈关注,也由此使交警的形象危机事件逐步成为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特别是在当今社会,随着网络媒体及其它新兴媒体的出现与发展,新闻传播的速度能一夜之间传遍全球。对交警队伍而言,影响交警形象的事件一旦爆发,便会通过网络媒体在公众中迅速扩散开来,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引起各方的强烈反响和密切关注,还会大大影响到公众对党和政府的看法。良好的社会形象是交警队伍的生命,因此,要通过各种教育形式,加强对交通民警个人公众形象危机意识教育,要使每名交通民警都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要有强烈的形象意识,要培养主动打造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的觉悟,抵制损害交警形象的行为。
(二)注重加强交通管理导向性宣传工作。
新闻宣传工作对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导向性宣传则是把握媒体和群众对交管工作关注的脉搏,正确引导使e=mso-bidi-font-weight: normal>(三)注重加强网络媒体危机处置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媒体舆情危机处置机制建设,是妥善处置网络媒体涉警舆情事件的发生,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减少负面影响,化解危机事件的重要举措。一是要设置专人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网络媒体关于交通管理工作的舆情动态,开展有效的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二是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面报道的机制,根据危机事件态势发展及时提出工作对策,精心选择恰当时机,发布权威信息,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三是要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在巩固行风政风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风热线”、“纠风直通车”等政府网站“民声”作用,加强与社会知名网站的合作,运用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四是建立高效的网络新闻发布机制,主要领导直接推动,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新闻发布工作规范有序,透明高效。
(四)注重加强阳光警务机制建设。
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这就需要我们把警务公开、警务宣传、处罚解释、法律答疑等作为与群众增进理解、相互沟通的新形式来抓来落实。通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以“开门大评警”、“开门大走访”等活动增加交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咨询,答疑解惑,消除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模糊认知和理解,有效提升交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积极推行以案说法说理、处罚答疑和法律文书上网制度,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和博客等让网民和群众充分了解处罚过程和法律依据,增加公信力。同时以政府网站为依托,建立民警个人咨询网站和交管工作门户网站,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把网站建设成为征求意见、网上受理、在线交流、咨询问答等多功能网络平台,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前的社会矛盾,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从源头上分流涉警网络舆情。
(五)注重加强民警网络媒体教育培训工作。
放眼全国,北京市公安局为加强网络媒体涉警舆情引导工作,专门成立网络涉警舆情办公室,及时收集、研判、分析、处置各种涉警网络舆情事件,同时在民警日常教育培训中开设网络媒体课程,提高民警网络媒体应对和处置能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开设了公安机关舆情分析与舆论引导课程,着重加强网络媒体课程教育。菏泽交警通过举办互联网涉警舆情应对工作培训班的形式,聘请网监支队民警和牡丹茶座、大众论坛、菏泽论坛站长、管理员及菏泽新闻媒体专家为民警讲授网络舆论引导课程,提高民警网络媒体应对能力。因此,我市也应加强交警网络媒体培训工作,把应对媒体、舆论引导、宣传报道作为民警业务培训的一项内容,提高民警应对舆论媒体的技巧和新闻写作水平,促进民警规范公正执法,顺应网络媒体执法监督效能。
总之,公安交管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要正确对待网络监督,提高对网络信息的筛查、甄别、调查、处理以及反馈信息等程序,积极引导、正确引导,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网络阵地,客观真实反映公安交管工作动态,合理合法开展监督,实现公安交管工作与网路共同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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