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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拿格斗教学改革与创新

2012-03-19 09:49:23  作者 : 马玉峰 周波  来源 : CPS警装网



  一、前言


  公安院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民警察的摇篮,其警察训练,尤其是警体训练一直是公安教育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999年以来,全国公安院校警训课程进行了多次改革和调整,有的院校成功的创建了新的专业和课程体系,以及新编教材和师资队伍转型。警训课程名称逐渐被“警务技能”“警察指挥与战术”“警察战术”等新名称取代。擒拿格斗课程作为警训课程之一改革已有多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笔者认为,仍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结合目前基层公安民警实战的特点,对公安院校擒拿格斗教学训练现状进行了剖析,并结合我校特警专业擒拿格斗课程的改革,对擒拿格斗课程的课程设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训练方法与手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


  二、擒拿格斗在警务实战中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刑事犯罪暴力化倾向日趋明显,特别是个性极端暴力化倾向尤为突出,2008年发生在上海闸北袭警案、贵州瓮安事件更是将袭警、暴力抗法的严重性、危害性推向了极致。


  通过对执法民警伤亡案例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导致基层民警伤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警务技能不高、警用装备落后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很多基层领导怕民警用枪出事(特别是最近一段时期,个别地方因内部管理松懈,接连发生民警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恶性案件和事故),民警也怕吃不透法律规定,手里“提着火药桶”弄不好要炸自己,纷纷将公务用枪收交上来,严加保管,搞枪弹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甚至该配抢的也不配。真到用枪时,又找不到枪。更令人担忧的是,因为制度过于苛刻,以及民警吃不准法律规定,使警察不敢使用警械和枪支。在这种“枪弹入库”的情况下,民警要想有效控制凶恶的歹徒,势必要付出惨痛的代价。这在某种程度上彰显出了民警擒拿格斗技能的重要性。


  三、公安院校擒拿格斗教学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随着警务技能、战术学科的发展,在“贴近实战”的指导思想下,对擒拿格斗课程的教学改革呈百家争鸣之势,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但实事求是的讲,这些研究成果没有很好的解决民警擒拿格斗技能水平低这一现状。


  公安院校培养的是预备警察,其教学训练的对象是在校的大学生,他们需要经过3-4年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后走上实战工作岗位,面对的将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如果这些学生在警校3-4年的擒拿格斗训练中没有掌握过硬的擒敌技能,那么血的教训极有可能再次重演。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就目前公安院校擒拿格斗教学现状,笔者认为存在以下问题:


  1、教材内容陈旧简单


  从公安院校多年使用的教材来看,一方面,擒拿格斗教学没有统一的教材,各公安院校选用教材不一;另一方面,擒拿格斗教学主要沿用军事体育教材,严重缺乏公安特色的实战应用性教学内容。近年来,公安民警擒拿格斗方面的书籍出版也不少,但在实战应用教学环节上,却有着很大的缺陷,主要偏重基础性内容,套路性教学。关于如何从无效距离进入到有效距离,如何正确使用控制技术,对抗双方对攻的相持阶段如何有效控制等相关内容,则严重缺乏,至于有关在抓捕行动中常用的3-5名抓捕队员如何协同使用擒敌技术内容则为空白,这都反映了陈旧教材内容远远满足不了实战对抗的需要。


  2、课程设置不合理,应用性强化训练课时不足


  某院校为例,擒拿格斗课程设了90学时,其中以54学时来完成散打课的教学任务,以36学时来学习擒拿抓捕和警械使用的内容。笔者认为警务技能虽不同于运动技能,但其技能形成规律是相同的,对公安院校的学生来讲,他们需要学习的不仅仅是擒拿格斗动作的技术方法,更为重要的是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训练这些技术方法,按照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没有足够的训练时间,学生即使掌握了动作方法本身,也很难在对抗中加以运用。


  3、教学内容不实用,不能将技术进行重新整合


  目前,不少院校分别开设散打、跆拳道、拳击、摔跤、擒拿等课程,这些课程都是安排在不同学期或不同年级、或以必修课或以选修课的形式开设,课程之间没有相互联系,考核方式完全按照体育课的方式进行评价,没有从根本上脱离以“竞技运动技能”为中心的旧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没有跟警察抓捕特点有效的结合起来,脱离了警察实战的需要,在实际对抗抓捕中无法运用。究其原因,是没有把改革的目标和内容结合起来,建立以“警用技能”为中心的新的课程体系。


  四、我校擒拿格斗课程教学改革取得的经验


  我校擒拿格斗课程伴随着2001年特警班的成立而进入课程改革阶段,经过近7年的探索与实践,现在已经形成了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班)以及我校其它专业两套贴近实战、内容完整、特色鲜明、相对成熟的两套课程教学训练体系。


  1、更新教材,突出实战训练理念


  课程名称代表了该课程的主要内容,我们认为“擒拿格斗”中的“擒拿”是中国拳术之一,是针对人体各关节和穴位,使用各种方法使之无法活动和反抗的一种技法。其方法主要是利用反关节控制技术。而对公安院校在校大学生来讲,应该是提高他们徒手搏斗对抗的能力,显然,能力的提高是多方面的,如果课程内容过多的强调技术方法便走入了一种教学误区。因此,擒拿格斗这一课程名称显然也就不能很好体现出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主要内容。我校经分析论证,课程名称由原来的擒拿格斗改为“警务搏击”,其意是指警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据法律对犯罪份子徒手实施远踢、近打、贴身摔接控制等手段,以达到对犯罪分子有效控制、制服、捕获为目的的一种身体对抗形式。其特点是:远踢、近打、贴身摔接控制,控制是最终目的。


  无论是擒拿格斗还是警务搏击其教学目标都是提高学生徒手的搏击对抗能力。为此我们不断的调整、更新教材。先后使用了《擒敌技术》、《擒拿格斗》等几种教材,我们发现,现有的教材都不能与我校警务搏击课程很好的匹配。为此,我校组织了相关专家,根据我校擒拿格斗课程的教学改革成果,特别是特警班警务搏击课的训练实践与创新,编写了一套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警务搏击》教学训练教材。


  2、调整教学内容,适合警察徒手实战对抗需要


  在警务搏击课程教学内容的确定上,我们成功的将身体素质训练,尤其是搏击专项身体素质训练引入到该课程的起始部分。其一是因为良好的身体素质,特别是专项身体素质是进行徒手搏击训练的基础,如力量素质,实战中需要的是对抗力量,而不是静止力量。只有具备了良好的专项身体素质,所学的技术动作才能在实战对抗中加以运用。否则,只能是“好看而不能用”。另一方面,良好的专项身体素质可以避免训练中伤病的发生;其二是因为我校取消了学生体能课,即大一新生军训结束后便进入了警务搏击课程的学习与训练。这从另一个方面强调了将搏击专项身体素质训练纳入警务搏击课程的必要性。
 



图1    我校警务搏击课程主要内容


  对警务搏击课程教学内容的确定,虽然来自于竞技体育的搏击项目,如散打、摔跤、柔道、跆拳道等,但警务搏击课程内容体系不是这些项目动作的简单叠加,而是以这些项目的技术动作为基础,充分结合警务实战的特点,以“实战需要”为原则,选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将这些动作进行了重新的整合。


  3、完善课程体系,改造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教改的核心任务。我校根据学生体能现状和技能形成规律,建立了四个教学模块,第一模块是身体素质、基本功;第二模块为基本拳法、腿法;第三模块为基本摔法、控制技术;第四模块为单人、多人实战对抗。


  警务搏击是我校是所有专业中课时最多的一门课程,贯穿于所以专业的前4-5个学期中。以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特警班)为例,第一学期主要为为专项身体素质、基本功训练,第二学期主要为摔法基本技术训练,第三学期主要为拳法、腿法训练,第四学期主要为半对抗综合训练,第五学期主要为单人、多人等半对抗训练、条件实战,并以技能节为载体进行完全实战对抗训练。


  我们经研究认为,在校大学生徒手格斗技能教学训练与在职民警格斗技能培训在内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在职民警相对年龄较大、身体素质相对较差、训练时间少、训练内容不系统等。这些特点决定了对他们不可能从身体素质、基本功开始进行系统的对抗训练,而只能是教授“一招制敌 ”“协同配合制敌” 等内容。而在校年龄相对较小、身体发育正处于高峰时期,身体素质较好,因此,他们的徒手格斗技能训练必须从专项身体素质、基本功开始,系统的强化训练,从本质上提高他们的对抗能力,这种能力一旦形成即使在毕业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不会退化,学生单凭“训练老本”一对一也会轻松自如。因此在课时数量的确定上,我们成功的争取到了相对充足的课时量,以保证学生形成固定的身体对抗能力。以特警班为例,在学校专业教学计划上,警务搏击课程设置为256显性课时,而实际教学训练一个学期就达为360课时,警务搏击课四个学期共达1400多个训练课时。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如下表:

 

图2    我校2006级学生各专业警务搏击课程课时分配表
 


  4、改进教学训练方法,


  学生徒手技能的形成与提高,是经过学生自身不断的模仿-体会-掌握-提高-运用-再提高这一过程。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反复训练、强化、动作就达不到自动化程度,技能最终就会消失。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目前,警务搏击课程采用“阶段式”教学训练的方法。“阶段式”教学就是将四个学期的教学过程分为相对独立的两个阶段。一、二学期为第一阶段,三、四学期为第二阶段。这里提倡的“阶段式”教学与其他院校的教学模式是截然不同的,前后两个阶段主要是教学的主要内容以及训练方法与手段上有较大区别,各阶段之间在训练课的安排上是相互穿插、相互联系的。


  在教学训练方法与手段上我们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成果。第一阶段的基本拳法、腿法、摔法等教学训练中,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其基本技术;第二阶段的教学与训练方法与第一阶段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第一阶段基本功、基本技术掌握以后,第二阶段的重点是在对抗中的运用。我们采取的训练方法主要有:半对抗训练法、条件实战对抗法、完全实战对抗法。完全实战对抗是利用我校每年技能节的“警务搏击”比赛为载体,全面检验学生的警务搏击实战能力。


  五、小结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我校擒拿格斗课程教学改革的成果--警务搏击,由于课程定位准确、内容安排合理、训练课时充足、训练条件优越,极大的提高了我校毕业生徒手对抗的能力,已成为我校的“明星课程”,得到了同行专家、用人单位、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参考文献:


  [1]张  兵. 擒敌技术教程[M].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2]刘玉增. 擒拿格斗的概述-擒拿格斗技能[M]. 北京:群众出版社, 2003.


  [3]何剑,纪毓琴. 构建警察实战技战术课程体系研究[C]. 第三届华东地区公安院校警务技战术论文集.2006


  作者简介:


  马玉峰(1977~),男,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务技战术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警务技战术教学与训练。


  周 波(1974-),男,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警务技战术副教授,


  系副主任。  研究方向:警务技战术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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