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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评选

社会管理创新基本问题研究

2012-06-04 09:25:27  作者 : 李斌  来源 :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生了显着变化,国内生产总值2011年达到47.16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人民生活从温饱走向小康,社会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并进入工业社会中期阶段,中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社会各层面变化巨大,社会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一是中国社会正由“乡土中国”向“城市化”中国迈进。在这一过程中,城乡之间的矛盾开始凸显,利益分配格局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分化,如何保护失地农民、进城农民工的权益,下岗职工,拆迁户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对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二是中国社会正由“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转型。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实现了以工业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各方面成就斐然。但各种社会问题也伴随而来,如人口的大规模迁徙和自由流动带来的管理难题、留守儿童的保护教育问题、较高的离婚率等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这些问题在传统中国社会并不存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明显与社会现实相脱节了。三是中国正由简单社会向复杂社会转变,正由高度的同质化、单一化社会向多元化社会发展。经济构成、生活方式、人生态度、宗教信仰都呈现出多元复杂化特征,并且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个体化特点。个体的多元化导致利益诉求的多元化,这要求在承认个性化、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整合为各个阶层都能接受的社会整体利益,最终形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社会,而传统的单一化、控制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这一社会变化。四是中国社会正经历着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关系转化的过程。人们之间的关系逐渐由“身份”关系向“契约”关系转化、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化,但等级差异在很多领域里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外,社会思想和价值由一元正趋向多元化。


  一般认为,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具体说就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其实质就是传统和现代张力作用下的社会变迁和发展。在社会转型期内,社会结构发生变革,社会结构系统不断分解成新的社会要素,各种社会关系分割重组最终形成新的结构及功能专门化的过程产生了社会分化。在当前,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以及自由、民主、法治等观念,已经成为了社会最基本的和主流的价值观。但同时,西方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传统社会的官本位主义等价值观,也在侵蚀着我们的社会。传统的道德价值观不断被瓦解,主流的道德价值观不断被分化,统一的社会信仰正在被“解构”。这些问题都对社会管理方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当务之急。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发生一系列拷问世人道德的事件。2010年10月16,在河北大学新区超市前,一轿车将两名女生撞出数米远,被撞一女生于17日傍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女生重伤,经紧急治疗后,方脱离生命危险。肇事者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肇事者被判6年。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了众人瞩目。她在微博上经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开玛莎拉蒂跑车、在别墅开生日会,皮包、手机、手表都是昂贵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认证的身份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正是这一点,引发了公众的强烈质疑: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就当上了总经理,并拥有名包豪车,财产来源是否和“红十字会”有关?一时之间,网友们展开了“人肉搜索”,各种与郭美美、红十字会有关的说法在网络上流传,真假难辨,真相不明。2011年10月13日,广东佛山两岁女孩小悦悦相继被两车碾轧,随后的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21日零时32分,遭两车碾压的小悦悦离开人世,一朵含苞待放的小花提前凋谢。


  我们透过这些现象看到,当前社会矛盾大量积聚,社会管理相对滞后,需要我们大胆创新社会管理,运用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予以有效解决。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管理规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理念,综合运用社会管理新方法,构建社会管理的新机制体制,使社会形成良好秩序,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增加和谐因素,进而实现经济发展、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的活动。


  一、现阶段社会结构变动集聚的社会矛盾类型多元化


  与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相伴,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其主要体现为:


  一是社会阶层多样化。改革开放以来,以政府主导下的中国社会转型进入加速时期。这种大跨度的社会转型首先与经济体制的改革联系在一起的,表现出双重特性。通过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并带动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经济体制的转型,极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快速的经济发展与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的矛盾,导致社会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工农差距持续扩大,社会身份结构发生显着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根据对全国城乡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 认为实行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并以职业分类为基础, 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 将我国城乡社会成员划分为社会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及底层等五大社会等级十个阶层。其中处于底部的两个等级是中下层( 包括个体劳动者、一般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农民) 、底层(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该课题组于2004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 将上述十个社会阶层分为优势地位阶层、中间位置阶层和基础阶层等三大社会等级, 其中基础阶层包括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 产业工人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 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两个社会阶层的人数众多,社会公平感缺乏,社会矛盾突出。


  二是社会组织结构多样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普通中国人的命运总是和单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人一旦跨入了单位的大门,他的老、病、死几乎全由所在单位一揽子包下来,整个社会组织结构实际上是建立在条块分割基础上的高度中央集权体制的一元模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大批适应生产社会化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产生了,如各种文化娱乐企业、信息新闻传播组织、社会服务组织、民间团体、社团组织、非法传销组织等非法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者等。这些社会组织形式,摆脱了过去单位体制的束缚,逐渐实现了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突破了传统界限明晰的第一、二、三产业组织和城乡组织划分,满足了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分工协作的需要,同时也对实现社会有效管理及社会稳定提出了许多前所未有的课题和挑战。


  三是社会管理方式由依靠行政力量对个人的直接管理向更多依靠社会自治管理的转变。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是中国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单位制和街居制是社会管理体制的主要载体,政府进行社会管理的手段主要是行政性手段,而管理方式是自上而下的“指挥式”和“控制式”。在这种社会管理体制下,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国家与社会不分,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不分。政府承担了过于繁重的社会事务,社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压抑,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协调和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对社会管理体制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和大胆的创新。中央政府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关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战略举措,明确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确定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真正适应社会变迁和转型的需要,符合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建设需要的社会管理体制还远没有建立。而社会自治组织在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以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增强社会自治程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深入,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使之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将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社会组织建设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出要“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体现出中央对社会组织发展的高度重视。


  社会矛盾类型多元化所表现出的特点:


  一是矛盾原因多元化。由于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不协调,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又滞后于社会建设,由此带来了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一直以来,我国社会的矛盾类型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方面,由于分配不公或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而引发的矛盾。而现阶段,社会矛盾类型表现为既有经济利益又有政治利益得不到保障引发的矛盾,是人们在越过温饱线后对发展及对民主参与权的一种渴求与得不到满足之间的矛盾。同时,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虽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但敌我矛盾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并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部份人民内部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化解,极有可能被坏人利用,引发更大的冲突。


  二是矛盾表现形式多元化。一方面以利益为核心的人民内部矛盾表现更加多样化,群体性矛盾多发、易发。有资料表明,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过去十多年,主要是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部分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六类突出问题。2009年以来,因“三农”问题、医患纠纷、执法问题等新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大幅上升。这一方面表明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另一方面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触点多,易发、多发。群众由对生存指标的关注到向发展指标的关注,这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必须予以正视。快速增长的利益需求与现有利益分配机制改革滞后、不到位,成为诱发群众内部矛盾的重要原因。如,群众过去无论是日常生活矛盾,还是激发的群体性矛盾,多是因为直接经济利益的不保障引发的,而现在因生态环境破坏,教育资源享有不公平等发展性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而诱发的矛盾冲突甚至群体性事件增多。群众由过去对结果的关注向既对结果关注又向过程关注的转变,导致矛盾突出增多。比如,近些年,很多大城市发生的出租车司机聚集案件,表现出对利益分配制度的不满。另一方面,部份矛盾由以前的隐蔽渗透转变为公开暴乱。如“疆独”、“藏独”、“台独”、“法轮功”等,被敌对势力所利用,导演出“3.14”、“7.5”等恶性事件,给社会管理造成新的压力。


  三是矛盾影响(破坏性)扩大。现阶段各种矛盾纠纷涉稳问题凸显,新老问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利益诉求引发的矛盾面宽量大,触点增多,其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都在增强,稍有不慎,一起小的纠纷事端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产生“雪球效应”,酿成群体性事件,甚至转化为打砸抢烧事件。“涉军”、企业协解人员、水电移民、失地农民、民办教师等利益诉求群体串联、聚访活动加剧,“维权”群体跨区域联合的倾向增强,敌对势力插手利用的危险性加大,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刑事、治安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等,都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冲击。如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严重群体性事件,从一起刑事案件的定性之争,到一场严重的打、砸、烧群体性事件,其根源是因为长期积累的矛盾,没得到及时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我们可以将瓮安事件的发生,理解为一种“偶然的必然性”作用,其背后真正的问题,在于民众对当地政府的不信、不满、不服。而这种民众对政府关系上的“三不主义”,正是瓮安事件的必然性原因。


  二、现阶段社会阶层利益冲突日益显性化


  2009年1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经初步核算,中国200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0.06万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均GDP首次突破3000美元,中国由此进入人均GDP“后3000美元时代”的社会转型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社会整体结构、社会资源结构、社会区域结构、社会组织结构及社会身份结构都在发生着重大变化。伴随着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分化,利益的分化也势必发生,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导致价值体系紊乱,诱发许多社会问题,甚至是群体越轨行为。特别是由于阶层分化、利益结构失调而出现的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边缘群体,为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如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这个社会阶层人数众多,社会公平感缺乏,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并且,近些年来,参与人群明显扩大,出租车司机、中小学教师、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等,也占一定比例。2009年1至9月,群体性事件参与人员中,国企职工上升62.6% ,教师上升60.1%,个体工商业者上升31%,农民上升19.6%。而与此相对的官员、富人等优势群体,手中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加剧了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导致群体性事件频发。


  由于利益群体间的分化越来越明显,贫富两极分化也越来越大,并体现出很强的“代际遗传”性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统计资料显示,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为0.45,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达50%。


  社会转型带来的大量社会矛盾没有一个长时间的逐步消化过程,而在短时间内,社会矛盾激化,处理矛盾纠纷的难度加大。但是,这种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人民的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经济矛盾,也包含了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期望。经济利益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特征。政治利益分化已经成为人民内部矛盾汇集的焦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经济的持续发展,社会利益结构正不断发生深刻变化,原有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不同的社会阶层因在改革过程中所处位置与扮演角色不同,出现了新的分化与组合,利益主体多元已成必然之势。由于多种所有制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与发展,也促使新的社会阶层和不同利益主体迅速分化,各种各样的与特定经济结构相连的不同利益主体,已初步形成。多元的利益群体,必然导致多元的权利意识与政治诉求,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的过程中,彼此必然会存在分歧,产生矛盾,突发性群体性冲突成为一种新的动向。不同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新的政治利益要求,正不断挑战执政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的合法性。


  市场经济发展,导致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构成发生深刻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出现,并出现阶层之间冲突加大的趋势。2002年全国居民社会观念调查显示,只有4.7%的城市居民认为各个社会阶层之间“没有冲突”,而高达95.3%的人认为各个社会阶层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冲突。而认为冲突程度较为严重的人(认为“有较多冲突”和“有严重冲突”的人)已经高达32.5%。此外,在对阶层利益冲突是否可能激化的居民主观判断调查中,选择“绝对不可能”、“不可能”、“有很少可能”这三者的总人数,仅占城市居民的19.6%;而占城市居民总数达80.4%的人却认为,未来阶层利益冲突“有些可能”、“可能”或“很可能”激化。(资料来源:2002年中国城市居民社会观念调查,引自李培林:《社会冲突与阶级意识》)


  阶层分化引发的社会冲突在当代中国正在趋于显性化。由于利益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以及个体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可避免地催化和生成了边界较为清晰的各种阶层和不同的利益群体。当前矛盾相对集中的就业安全、贫富差距和社会保障这三个新的社会风险威胁,都与这种阶层分化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出现紧密相关,进而引发较多的社会冲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一代民营企业家“富一代”们的子女,即“富二代”,他们靠继承家产,拥有丰厚财富。这使得他们天然在社会竞争力上要强于普通人,99%的“富二代”进了最好的学校,而中产阶层二代不超过50%,大量的温饱阶层的孩子通过努力后达到的比例可能只有5%。这种资源的承继使得“富二代”在知识、技能方面远远领先,又客观上增加了他们的竞争力。他们的优势在于:再也不用从最底层开始。2008年《中国富二代调查报告》显示:有59.3%的富二代拥有两辆以上私家车,价格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20万是底线,有飙车经历的达到36.9%。36.5%的富二代拥有两套名下住房,每月能从父母处预支到零花钱,几千、几万甚至十万的都有。如某煤老板之子郭浩(化名),在长春一所高校就读,课堂上很少能看见他的身影,而在校园之外,他开着名车带着女友兜风的场景频频出现。除了学习,飙车、泡吧、赌博、旅游、喝酒是他业余生活的全部。仅仅到国外旅游,每年就得近10万元的花销。


  近来但凡有传说提拔升迁者具有官员背景,总是马上在网上引起潮水般的对升迁是否公正的质疑,这种现象值得深思。王辉,1970年生,1990年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毕业,之后进入文水县民政局工作。工作仅仅两年,即于1992年到北京经商,与丈夫王建中一起成立山西雪恩集团。经商15年后,于2007年底又进入文水县政界,第三年升任县政协副主席,第四年改任副县长。被网络曝光后,现已免去副县长职务。这些现象除了折射出一种“仇官”的社会心态外,更核心地反映出公众对社会公平的追求。现在的社会,各个社会阶层大体开始固定化,官员的后代,做官员要比平民子弟更加容易。平民子弟即使可以进入仕途,但在升迁方面,往往会碰到玻璃天花板。也有人观察到,近年落马的高级官员,大多为平民出身。而不断有新闻曝出来,某些官员的后代,凭借父兄的余荫,仕途顺利,早早地就坐上了处级甚至厅局级的交椅。“官二代”之所以被人不理解,其原因是“官二代”的仕途,受到特别的照顾,不公平。事实上,一些“官二代”疯狂抢夺资源(包括人事资源)的行为,已经成为令人不敢恭维的官场风习的一部分,最大限度地为社会上“仇官”的情绪添加了燃料。跟平民相比,官员的后代,原本就有竞争的优势,如果连竞争本身都被取消,变成赤裸裸的有权者通吃,那么由此造成的社会危机是不言而喻的。


  近日,合肥少女周岩拒绝“官二代”陶汝森求爱惨遭毁容的事件曝出后,一跃成为了全国媒体关注的焦点,曾一度成为各大网站社会新闻的头条,网络转载数量不计其数。而事件的行凶者陶汝坤的“官二代”身份无疑成了各媒体大肆炒作的噱头,甚至舆论的声音已经盖过了事件的本身,而是直指“官二代”。回归事件本身,我们不能不说,此次合肥少女惨遭毁容事件与肇事者“官二代”的特殊身份有关。从“事件发生到现在过去5个多月才被曝出”、“陶汝坤行凶后威胁的言辞——声称自己父母的‘权利’”等等,我们一定程度上看到这个“官二代”家庭的一点“权利和手腕”。然而公众似乎对于弱势群里的怜悯之情是个无底洞,面对一个美少女惨遭泼油毁容,毁掉一生,和一个“官二代”求爱不成动杀机的残忍手段,再加上早前曝出的官二代“我爸是李刚事件”、星二代“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富二代“郭美美炫富事件”等等都是负面报道的影响,公众们俨然将一个有深度可挖的复杂事件简单化,直接将矛头指向了“官二代”,确实有失偏颇。


  “富二代”和“官二代”不见得都是坏人,“贫二代”也不见得都是好人。由于利益冲突的日益显性化,使国人或多或少地出现“仇富仇官”心理,必然使得由于“代际遗传”而取得丰富社会资源的“官二代”、“富二代”的一举一动倍受关注。同时,因为社会现有问题造成分配不平衡,导致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之间不断发生冲突,如犯罪,自杀,抢劫,恐怖袭击等,对优势群体社会制造混乱,阶层矛盾扩大。


  三、领导者与群众的矛盾越来越成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


  现阶段社会管理中,由于发展公平关系失衡,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民众政治参与渠道不畅、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政府信用缺失、党风政风等问题,党委政府由原来作为社会矛盾中立调解管理方演变为矛盾冲突的对立方,造成干群关系日益紧张。


  社会学理论认为,一个社会大致可分为4个阶层:富裕阶层、中产(中等)阶层、劳工阶层和贫弱阶层。中间阶层的出现,使原来对立的贫富两极变成了一个连续的数列,收入和财产从富裕到贫穷逐级递减,这就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看到拾级而上的希望,有助于缓和贫富差距造成的社会对立情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温家宝总理曾在《求是》撰文,强调“逐步形成中等收入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社会,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结构,有着庞大的中间层,社会资源配置较为合理,各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不大,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格局。中国社会在向现代社会转型、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有意识地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使之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非常必要。


  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旧的利益关系格局的调整。因此,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必然引起利益的不断分化和调整,从而导致群体利益的重要性不断增加,各社会群体越来越把自身的利益摆在首要地位。由于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和居民间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使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感到自身利益受损或受不公平待遇时,就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一个生存结构严重不合理、社会正义良知显失的以理服人情况下,自他们内心深处,极易产生出一种“仇富仇官”的灰色心理。实际这种心理只是人们寻求“社会正义”的一种情绪化表现。如果“生存结构”合理了,“社会正义”实现了,谁又会盲目的“仇富仇官”呢?


  不少的媒体,不少的人物开始关注国人的“仇富仇官”心理,因为这个问题似乎在当下的社会比较严重和突出。因为“改革开放”的三十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官商勾结的现象比较常见,大众生存结构性争斗日益紧张,社会公平问题日益突出。不少人谈“仇富仇官”问题时避重就轻,甚至理想化地认为这是大众嫉妒心理作祟,反倒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立场批判大众的这种“仇富仇官”心理是不正常而非人道的。诚然,富人并不是个个都“为富不仁”,官僚也不是个个都“贪污腐败”,这是理性地看待“存在”,这样的道理老百姓都知道,但谁又能消除我们社会存在的那种因生存结构公平性问题而涌动的非理性的本能化的“仇富仇官”心理情结呢?


  就现实的状况来看,前段时间出了个“邓玉娇刺官案”,可谓群情愤激,就连司法部门也不得不非常规地特殊办理此案。又比如重庆打黑打出了个“文强现象”,一个重庆高官居然黑白两道通吃,比黑社会还黑。又比如“富二代”飙车时常撞死数人的问题,老百姓痛恨至极。又比如山西吕梁两万人签名要求从轻处理杀村长李世民的凶手。又比如内蒙亿万富翁云全民遭绑匪撕票杀害。另外,老百姓对官僚些贪污腐败的事情也乐于窥视和谣传。2008年12月,周久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表示将查处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的开发商。其言论引发网络热议,网民因对其观点不满发起“人肉搜索”,并迅速被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以及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纪检部门由此介入调查,最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迫在眉睫


  由于法定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民主参与权得不到充分尊重,官员腐败,行政低效,财政支出黑洞,官商勾结等,加之利益诉求表达、沟通渠道不畅,对诉求的回应低效,不能有效疏导情绪和合理满足诉求者的利益要求,在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群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增加,致使干群矛盾不断加深,从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我们认真面对、深入思考,并运用科学的社会管理模式予以有效解决,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党中央因势利导,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2011年5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需要我们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大力推进社会管理模式,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的创新发展。社会转型期是一个特殊的嬗变、振荡的历史时期。此种历史时期,表现为旧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模式已经打破,而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和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利益分化、利益冲突和利益博弈日益凸显,深化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显得尤为迫切。这就要求我们在反思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同时,加快社会管理创新,使得社会管理与社会发展步调一致,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在当下中国,与“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相关的流行语很多,如城市化、农民工、流动人口、网络舆论引导、安置帮教、未成年人保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治理等等。但这些问题都仅仅是社会管理中的具体问题。透过种种具体问题,我们认为,社会管理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或减少社会不公、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不断得到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社会能够形成更加良好的秩序。当然,如果按照洛克的观点表述就是:保障安全、维护生存、促进自由、增进平等。但笔者认为,当下最关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正。其一,贫富差距已经很大并且目前还在扩大这是一个社会现实。其二,社会公正反映的是人们的理想追求。“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也是中国人固有的一种传统观念。第三,贫富差距的扩大,引发了社会公正的合法化危机。当然,社会公正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它还体现在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公平竞争,以及招生就业、司法审判、制度正义等诸多领域。总之,贫富差距在拉大、社会公平尚比较欠缺,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社会财富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社会财富畸形集中,必将导致社会的不安定。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再雄辩不过地证明了这一点。可以说,贫富差距是当今中国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根源所在,只有缩小贫富差距,各种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应当是我们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目标。也就是说,从宏观方面考虑,我们的社会管理一方面需要通过收入分配体制的改进缩小贫富差距。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管理需要给社会大众提供“公正”的理想和价值、公平竞争的制度和程序、维护公正的救济机制、在全社会建立起“公正”和“公平”的社会信仰——而维护社会公正、公平和正义,正是司法机关的本份和责任,也正是我们政法干警应当关注的永恒话题、永远应当怀有的法治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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