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时期基层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2014-05-23 10:05:12 作者 : 尚勇 来源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的重要警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挥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司法力量。司法警察工作既是审判、执行工作秩序正常进行的保障,也是审判结果最终得以实现的保障,特别是在新时期,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矛盾冲突层出不穷,这也对司法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基层司法警察执勤保障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实行“编队管理、双重领导”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编队管理、双重领导”既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实行双重领导编队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和要求,也是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的组织保障。针对目前司法警员管理较为分散的局面,认真落实编队管理的机制,有力解决警力相对不足的问题,最大限度发挥法警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强化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综合素质
司法警察执行的是一项特殊的司法任务,时常处于法院各种矛盾冲突的最前沿,担负着排除险阻,保障司法安全的神圣职责,尤其是押解、值庭、参与民事案件的强制执行、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死刑等“急难险重”的任务,这就要求每一位司法警察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创新人事制度改革为司法警察队伍不时注入“新鲜血液”
针对目前法院法警队伍中存在的警力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探索用人机制的改革方案。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向社会招用聘任制法警,对聘任制法警的录用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对法院内部调入人员进行严格把关,择优录取,保障法警队伍中所进人员的质量。通过选拔,把一些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为司法警察队伍不时注入“新鲜血液”。
加强司法警察装备建设提升队伍现代化水平
随着形势的发展,时代的需要。警务装备的更新换代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现时需要配备一些科技含量高、实用性强的装备。增设交通、通信工具、安检设施,防护装备等。基层法院在法警警务装备建设,思想上应予以重视,物质上予以保障,彻底改变警务装备落后的状况,加快警务装备现代化建设的进度,提高法警的战斗力。
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调动司法警察工作积极性
司法警察为人民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担负着人民法院的“急难险重”任务,长期与患各类疾病的罪犯、受污染的物品接触和执行死刑,身心和精神上承受着各种压力,法院应在卫生保健、人身保险、特勤补贴等方面落实有关政策,给与相应的照顾,做好从优待警,政治上从优,关心司法警察的成长进步,解决司法警察的职级待遇。使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顽强、业务过硬、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队伍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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