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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学实训教学模式研究

2012-10-26 09:47:06  作者 : 郑永红 张红梅  来源 : CPS警装网


  2009年10月22日公安部党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公安教育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公安特色,调整公安院校的职能定位和办学重心,根据履行岗位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要实现这一目标,培养符合治安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其关键在于改革并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而对于治安学而言实训教学环节就显的尤为重要。


  一、治安学实训教学的理念


  根据中央关于公安教育训练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和指导思想,准确把握高层次、应用型治安人才的专业知识、能力要素和发展趋势,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立足于公安队伍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服务实战为宗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切实转变重学科体系、重理论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轻实践锻炼的做法。打破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中心的传统模式,做到教学内容与治安工作岗位、教学方法与治安工作方式、教学环境与治安工作氛围相一致;做到实验、实训、实习、实战有机结合;做到立足基层、贴近实战,精讲多练,学以致用。


  最终使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治安工作岗位核心能力对应,缩短就业上岗的适应期,实现从“懂不懂”向“会不会”的转变;将治安学理论知识与治安工作实践有机地结合,不断修正和完善校内实训教学机制;突出治安工作岗位核心任务与能力需求的特点,并以此为根据设置实训教学内容。不断调整实训教学模式和内容体系,优化实训教学资源配置,加强对实训教学内容、课程设置、教学手段以及教学评价的调整与创新,突出公安职业特色,积极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模式。培养具有政治信念坚定、治安业务精通、实践能力较强、纪律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实战应用型治安业务专门人才。


  二、目前实训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校内实训场馆利用率不够


  在加强实践教学的公安教育改革思路下,全国公安院校都进行了各种实训场馆和设施的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实训实践教学硬件的不足,弥补了历史欠账。但从近几年建设的情况来看,很多实训场馆项目的建设有过度投入、重复建设的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已建的场馆利用率不足,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实际上,基层民警最常规、最日常的工作恰恰是需要在公安院校进行加强实训的。比如派出所民警一年之中持枪抓捕嫌犯的几率很低,但是处理各种民间纠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则是最经常性的工作。当然这并不是说射击、查缉战术等不重要,而是说一定要结合基层公安机关的经常性业务来开展实训。因此在治安学教学过程中要尽可能的贴近实践,充分利用已有的校内实训场馆和设施,强化实训教学,切忌形式主义和口号主义。


  (二)过度依赖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的专业见习实习能有效的提高公安专业学生警察岗位核心能力,也是目前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一环。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首先,一方面实习时间较短,另一方面实习基地为了便于管理,专业实习中实习单位并不完全按照专业来划分实习岗位,而且为了管理便利往往是一旦确定实习岗位之后再不做调整,这样专业实习只能是对某一种治安单项工作的实习,而无法更全面的了解治安工作。其次,不能回避的是存在着实习教官的放任自流或纯粹将实习学员作为廉价劳动力来使用的情况。最后,在校内场馆和实训机制不健全、不到位的情况下实践教学过度依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以为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就可以有效的进行实训教学。


  (三)配套机制不够健全


  任何一项制度的建立和良好运行必然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加以呼应,否则就无法达到制度设计之初的目标,甚至在有些情况下还可能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对于治安实训教学来讲,在实训机制运行的过程中,至少需要两方面的配套机制加以呼应。


  首先,必须改革传统的考核机制。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主体、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蓝本,而最终的考核也是以书面闭卷的方式进行。另一方面在课程的设置上,往往是一门课程同时包含理论与实践。这样单一的考核方式必然无法科学、合理、有效的考核学生对于专业素养的掌握情况。因此,必须根据治安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性质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方式,做到理论与实践并重,防止走向两个极端。而对于实训部分的考核则必须是围绕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考核来进行,根据科学的评价标准进行。


  其次,必须改革传统的教师评价与激励机制。马克思深刻的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关”。在公安高等院校,几乎所有教师的利益分配机制都是以职称为标准进行的。也即是职称将利益分配与本职工作衔接起来,形成工作--职称--利益分配的格局。从全国公安院校的情况来看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警学院等外绝大部分是教学型院校,因此,在教师的评价中尤其是在教师职称的晋升中应当主要是以教学为主要评价指标,在目前的改革背景中特别考虑实训教学水平和成效。但从各省职称评审的标准来看,职称晋升标准主要是以科研为主,以获取的项目、发表的文章、获奖为主,而一线教学工作很少作为参考。实际从事工作和评价机制的脱节使得教师根本不可能把主要的心思放在实训教学上。因此,为了有效激励教师重视和强化实训教学,必须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考虑到实训教学成效。另外,为了有效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切实加强治安学实训教学与治安工作实践的契合与衔接,必须按照公安部的规定使一定比例的教师在公安一线进行挂职调研,同时要保证调研教师的各项待遇。或者规定在聘任现职称以来如果没有一定时间的挂职调研经验,不得聘任高一级职称。


  三、治安学实训教学环节的设计


  治安学实训教学的环节主要是根据教学流程和教学内容来进行设计,主要包括现场示范教学、有预案模拟演练和背靠背无预案模拟演练。


  (一)现场示范教学。现场示范教学是对治安学中的实训项目在课堂讲授之后进行实际的示范,主要是对涉及装备设施的熟悉使用、治安管理的程序机制、对各类案件事件的处置措施进行示范。对于涉及警用装备的性能参数、使用情况进行示范,在治安学实训汇中主要是对巡警八件套、特种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防暴装备、身份证识别仪、安检仪器、车辆拦阻设施等的熟悉与使用。治安工作程序示范主要是对治安案件的查处程序、民间纠纷调节处理程序、治安检查程序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示范。处置措施的实训主要是对治安工作遇到的各种案件、事件以及突发情况的基本处置措施,如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措施、公共娱乐场所检查中违法问题的处理、各类事故的现场急救、刑事案件的现场保护等。现场示范由指导教师现场讲授示范,学生根据教师示范进行实际操作。基本的模式是教师做,学生看;学生做,教学点评;学生再做,教师再点评。


  (二)有预案的模拟演练。有预案的模拟演练是指根据事先设定的案件事件场景、应对策略、处置程序与措施由教师和学生分别扮演模拟场景中的角色或通过仿真模拟环境,达到教学目的。有预案的模拟演练主要是让学生根据事先的预案对现场示范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掌握、熟悉和强化,使学生能够自主的、系统的、完整的根据预案完成对某一类型案件、事件或治安业务进行处置和管理。在具体进行的过程中应尽可能选择常规的,但能够包含各种治安管理程序和处置措施的场景进行设计,以使学生能够通过模拟演练更全面的对相关程序和措施进行实训。


  (三)“背靠背”无预案演练。所谓背靠背无预案演练是指模拟场景针对实训学生进行保密,实训学生无法知悉或预料会遇到什么情况,也没有明确的处置预案,完全由学生根据已学习的专业内容进行处置。背靠背无预案演练既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同时也是对现场示范教学和模拟演练的考核,能够更真实的反映学生的实践能力、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独立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的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具体来讲有以下环节:


  1、实训分组


  基本分为场景模拟组和治安实训两组,场景模拟组主要负责模拟场景的选择与设计,场景中各个角色的扮演、台词的设计、必需道具的准备、方案的整理和修改等。治安实训组则是在无预案的情况下根据所学内容进行处置应对。对于模拟情景的设计班级重点考察对治安实践中的各种问题预测、掌握能力,对实训班级重点考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之后交替进行,即场景模拟组转换为治安实训组,而治安实训组转换为场景模拟组。在教学实践中最好是不同教学平行班级之间交叉进行,这样可以保证实训的贴近真实性和模拟场景的保密性。如果没有平行班教学的条件,也可以在教学班级内部进行分组实训。在每组人数上以4-6人为宜,且应尽量随机进行,以提高学生之间的团队合作能力。


  2、场景设计


  背靠背无预案演练的模拟场景设计,首先坚持紧贴公安工作实际,着眼于治安民警岗位一线实战需要的原则,根据公安机关大治安体系中各警种、各岗位所需求的能力、素质、知识体系来进行选择实践教学的内容。其次,各实践教学模块和具体教学内容既要考虑治安工作的实际需求,也要考虑教学内容的前后连贯,既要注重学员警察职业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也要注重治安学专业教学的体系和逻辑,以及实践、实训的一体化。根据上述理念,《治安学》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围绕治安巡逻盘查、堵截、社区警务、出入境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群体性事件处置、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治安案件查处等具体治安工作中最为经常性的业务展开。


  必须指出的是,承担模拟场景的小组绝非是一种实训教学的辅助,因为模拟场景的设计本身也是一种实训。是学生对基层治安工作的一种直观认识和理解。每个小组最少可以设计一个案件或事件场景,经过实训演练也可以让每一个小组切身的感知其他小组所设计的各种日常性问题。基层经常性工作如巡逻盘查中的问题、治安案件查处、民间纠纷调处、突发事件前期处置。


  3、教师评估和筛选


  对于场景模拟组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由教师进行评估和筛选,由教师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由场景模拟组不断修正、完善。教师评估筛选的总体原则是立足基层、贴近实战。具体而言,在场景模拟方案的选择中应遵循经常性、基层行、实战性、可操作性的标准。所谓经常性是指选择公安机关的日常性工作。尽量选择常规性的问题,少选重大或突发性的问题。对于重大或突发性的问题如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前期处置或群体性事件等有必要组织专项实训。所谓基层性是指主要围绕基层公安机关的各项常规工作来进行实训。一方面,基层工作机关尤其是派出所承担着最为主要的治安管理工;另一方面,随着“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程建设的实施,警务工作重心下移至基层,警力也沉到基层,几乎所有的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之后都是在基层公安机关的科、所、队工作。因此,从提高岗位核心能力、缩短就业磨合期的教育目标来看,基层性的工作在实训中应当首先选择进行。所谓实战性也可以理解为合理性,是指必须选择在基层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中实际发生的或者能够紧密贴近治安管理实践的各种案件进行,而且这些案件的整个过程符合生活中的常理。所谓可操作性是指要结合学校的实训场馆情况和已有的实训设施设备进行,涉及的基本道具相对比较常见,适合在校内实训场馆进行演练和实训。


  4、具体实施


  首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确定具体的实训时点和时长,根据实训内容情况选择具体的校内实训场馆划定实训区,领取和分发实训装备和设施等。学员集中后由实训教师讲解实训程序、考核方式、注意事项。其次,由第一个治安实训小组抽签选择场景模拟小组,场景模拟小组演练之后进行由治安实训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其他同学在实训区外围进行观摩。再次,由实训教师对实训小组的先期处置情况进行当场点评,有条件的话也可以进行录像,做到当场点评与训后点评相结合。最后,由实训小组根据对模拟场景的先期处置和法律规定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完成整个事件、案件的后续处理。


  5、考核与评估


  背靠背无预案演练既可以是一种纯粹的实训教学,也可以作为实践教学的考核方式。在具体的考核过程中,场景模拟组考核评估的关键点在于对模拟案件/事件的选择是否贴近实践,关键情节的表现是否到位,模拟演练中的言行、道具的准备和使用等是否符合常规,团队协作是否良好。而对于治安实训组的考核评估关键点在于装备的选择、熟悉与使用是否合适;常规的出警程序如表明身份、询问事由、敬礼等是否规范;事件的先期处置、实体认定、处置程序是否合法合理;警务战术措施是否到位;最后的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标准。


  参考文献:


  1、 李春生,在全国公安师资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暨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培养工作专题培训班(第一期)开班典礼上的讲话,2009年11月10日。


  2、杨辉解、蔡炎斌,论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公安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公安教育,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


  郑永红(1980-)男,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安理论、治安学;


  张红梅(1971-)女,甘肃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安全防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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