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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心理学视角的民警幸福初探

2014-07-23 10:13:12  作者 : 李柳  来源 : CPS警装网


  幸福,人人想要。可是“一位从警20多年的老民警在采访时被问道:‘您觉得20多年的民警生涯最深的体验是什么?’老民警想了想回答:‘工作辛苦、纪律严明、责任重大、待遇偏低。’短短十六个字概括了民警的生活体验,但可惜却没有一个字与幸福搭上关系。难道民警--作为一个特殊的奉献群体,幸福就那么遥不可及”(1)?对此,本文拟从积极心理学视角初步探讨。


  一、积极心理学视角的幸福理论观点


  积极心理学的宗旨是促进人的幸福,故又称“幸福学”。就本文探讨民警幸福的角度它有如下幸福的理论观点可资借鉴。


  (一)幸福及其属性:主观性很强的积极体验。


  积极心理学认为:生活本身的目的就是追求幸福。幸福是每一个人根据自己的标准对其生活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后的一种积极体验,亦即个体主观上对自己已有的生活正是自己心目中理想生活的一种肯定的感受。


  (二)幸福的价值:人生至高财富


  其理由是:幸福是人生所有目标的“终点站”;是衡量评判人生质量和成就的唯一标准;幸福使人易于在事业、健康、人际关系等获得成功;且所有人都追求幸福的社会更易于安宁和谐。


  (三)幸福的构成要素:幸福=意义+快乐+投入


  对此,积极心理学的发起人塞里格曼的解释是:“意义是指目的,即使命感;快乐是指当下的愉悦;投入是指行为”。(2)“幸福学”的讲授者沙哈尔则一语概括:“真正的持续的幸福,需要我们为了一个有意义的目标而去快乐地努力奋斗”(3)。


  (四)幸福的衡量标准:幸福(度)=生活满意+积极情绪+消极情绪


  积极心理学首次将“幸福”作为可“测量”的科学研究对象,并解释说:“可以把积极情绪当作收入,把消极情绪当作支出,当积极情绪大于消极情绪时,我们在人生‘至高财富’上就盈利了”(4)。这给我们两点启示,即为什么积极心理学强调“积极”,再就是生活幸福的人并非就没有消极情绪,只不过它不是主旋律,而是“小插曲”。


  (五)幸福的决定因素:遗传+环境+行为


  积极心理学认为:“人类的幸福主要取决于三个因素:遗传基因,与幸福有关的环境因素以及能够帮助我们获得幸福的行为”(5),其中,行为这个因素是‘增强幸福的最大因素’。如“追求有意义和快乐的事,可以明显地加强我们的幸福感”(6)。这就是指出:幸福与否主要掌握在个体自己手中。


  二、积极心理学视角的民警幸福发现


  以前面所提之老民警的“十六字”生活体验(工作辛苦、纪律严明、责任重大、待遇偏低)为例:


  (一)工作辛苦:孕育着民警“痛且快乐”的职业幸福


  1、民警工作辛苦是客观事实。公安部信息网显示:发达国家警察与人口的平均比率达35/10000,而我国仅有12/10000。所以,民警工作辛苦,这是没有疑义的。


  2、工作辛苦不等于不幸福或不能幸福。前述已指出:幸福=意义+快乐+行动,与辛苦与否并没有直接联系。如心理学家马斯洛研究了刚分娩后的母亲的感受,她们认为分娩的痛苦是值得的,因为她们创造了生命。所以积极心理学认为:“幸福真正需要的,是那些内心让我们感到有意义的目标--使命感”(5)。意义是幸福之源、之基、之本。


  3、民警工作确实是辛苦着但也由此幸福着。这首先是因为,民警工作具有崇高的意义:民警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周恩来总理曾说“国家安危,公安工作系于一半”。同时,民警工作也具有快乐:“民警的快乐是追捕路上的小憩,是破案后局长连说‘我请客’的惬意,是人民群众充满谢意的笑脸”(7)。


  (二)纪律严明:民警职业生涯幸福的保证


  1、民警纪律严明也是客观事实。民警是国家武装力量,是威武雄壮之师,非纪律严明无以治警、强警。


  2、纪律严明是民警获得幸福的有利条件。纪律严明证明了民警是有教养有素养的人,在积极心理学人格范畴中,就是具有积极人格的人,他们更容易获得事业的成功,从而体验到更多积极情感。


  3、纪律严明有利于民警保有职业生涯的幸福。虽然每个民警可以做出追求自身幸福的“行动”决定,但积极心理学指出:“在做决定时,我们必须先看看我们的行动,是否会剥夺他人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是,那么我们也等于在渐渐地摧毁自己的幸福”(8)。如重庆市原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就是典型反面例证。所以纪律严明是对民警职业生涯幸福的保证。


  (三)责任重大:民警职业生涯幸福不可或缺的要素


  1、民警责任重大,证明民警忠、真、智、勇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信赖。从积极心理学视角分析,受人信赖可视为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无疑有利于积极情感的体验。如民警体验到的最大幸福就是党和人民的信赖:“有事找民警,拔打110”。


  2、民警责任重大有利于民警提高显能发掘潜能。承担重大责任,必须要有卓越能力。组织上大力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目的就是大力提高民警的能力。而积极心理学正是主张通过发掘“人的美德和潜能”使人获得幸福。二者高度吻合。


  3、民警责任重大,证明民警职业生涯困难多,挑战大。传统认为这些都远离幸福。但是,积极心理学的视角观察却是:“挣扎、困难和挑战都是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一个没有挑战性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9)。责任重大蕴含着幸福的要素。


  (四)待遇偏低:民警实践幸福“核心”内容的证明


  1、民警“待遇偏低”同样是客观事实。故人们才形容民警是“风和日丽被遗忘在角落、暴风骤雨来临时又用来遮风挡雨的伞”。所以,进一步“从优待警”确有必要。


  2、待遇偏低不等于幸福偏低或幸福能力偏低。积极心理学指出:幸福与金钱没有必然的正向联系。“大部分的人会认为高收入等于快乐,但事实上这个说法是极虚幻的。我们认为,人们之所以会过度地宣扬收入就是幸福的标准,是因为他们只是用传统的视角衡量自己以及他人的生活”(10)。


  3、待遇偏低,证明民警在对党和人民的奉献中实践着幸福的“核心”内容。积极心理学认为的幸福的“核心”内容是:“为他人服务,为整个人类服务,为更高的理念和信仰服务”(11)。强调它“在精神生活和长远追求中得以实现”。民警待遇偏低--尽管我们并不喜欢,但由此总是证明了一个事实,即民警客观上是幸福“核心”的实践者。


  三、积极心理学视角的民警幸福实现


  根据积极心理学以幸福为中心,以积极体验、积极人格和积极环境为支撑的研究框架,结合民警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工作,挂一漏万谈点浅见:


  (一)增多积极体验:实现民警幸福的重要途径


  积极体验是指:正向的建设性的能产生接近行为的体验(如爱的体验产生接近爱的行为)。积极体验之于幸福的关系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既可以理解积极体验是幸福的途径,也可以理解积极体验就是幸福。所以,要幸福就是要增多积极体验。


  对此,积极心理学指出了两条主要途径,一是增多感官愉悦,二是增多心灵享受,并且认为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如质地好,式样好的警服可以使民警感官愉悦,同时也可引起民警对其职业美好的心灵享受。但毕竟感官愉悦不及心灵享受那样持久、深刻。所以,积极心理学强调积极体验应重在心灵享受。而心灵享受又来源于使命感(意义)和成就感(成功),这就要求我们的民警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工作,一方面要对广大民警加大职业崇高“意义”的唤起,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民警多有成功的体验机会。总之,应循着使民警感官愉悦(如着装好、器械精)和心灵享受(如工作有成就感)的途径多想办法,使之积极体验“频率”增多,达到民警幸福实现。


  (二)塑造积极人格:实现民警幸福的重要支撑


  积极心理学理解:人格是支持个人生活的认知、情感和行为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认为人格是人的生理属性、后天经历和社会环境等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


  人格之于幸福的实现关系也十分紧密。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斯说:“如果你播下一个行为,你将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你将收获一个性格;播下一个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即性格(人格)决定命运(是否人生幸福)。所以,积极心理学主张塑造积极人格,即以积极的心理品质去支撑每个人本应拥有的幸福的实现。


  为此,积极心理学将人格分为“乐观型解释风格”和“悲观型解释风格”(12)。 指出“乐观型解释风格”的人,面对困难和挫折,会将其“解释”为暂时的,只限于此时此地而已;而“悲观型解释风格”的人,则会将其“解释”为长期的或永久的甚至还会累及到自己所做的其他事。可见,不同的人格对同一件事的不同“解释”,必然会导致不同的人生境遇(幸福与否)。因此,在民警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工作中,我们要采用积极体验,提高良好自尊和发掘内在潜能等方法,塑造民警具有“乐观型解释风格”人格。如遇到执法中的复杂现象,不是心灰意懒,而是“解释”为“黑暗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要用它去寻找光明”,从而使民警能主动、自动地“支撑”起职业生涯幸福的实现。


  (三)培育积极环境:实现民警幸福的重要条件


  积极心理学所指的积极环境是积极的国家制度、工作制度、家庭系统和学校教育的总称,属于影响个体生活质量的外在因素。


  积极环境之于幸福的关系也是非常紧密。积极环境不仅是塑造积极人格的支持力量,而且也是积极体验最直接的来源。研究表明:工作环境与幸福的关联度达0.5-0.6;而家庭系统的亲密和谐甚至比满意的工作、足够的金钱对一个人的幸福具有更大的影响。所以,要实现民警的幸福,确实需要各个方面(国家、组织、家庭等)通力合作为民警培育积极环境。就民警教育培训(心理健康)工作来说,就是要为民警培育积极教育环境,即把过去重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传统教育模式改进为“发现积极--培育积极--扩大积极”的积极教育模式,明确教育培训的目的,不是重在解决学员的问题,而是重在对学员积极力量和积极品质的培养。要淡化问题“修补”,强化积极“建设”,重在教会学员如何掌握幸福的“相似”,而不是去如何应对不幸的各种“不同”,力求通过对学员积极力量的培育,使学员的所谓“问题”不药而愈。总之,要使他们习惯积极体验,进而定型积极人格,再进而获得更多积极体验,良性循环--这其实就是民警幸福的实现。


  结语:积极心理学视角的民警幸福不是“遥不可及”。民警的幸福就在我们的积极体验中,就在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的执着奉献中,就在我们头顶警徽的熠熠闪光中。


  参考文献:


  (1)(6)(7)张振声.警察积极心理健康.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09.9


  (2)(3)(4)(5)(8)(9)(10)[美].泰勒.本-沙哈尔.幸福的方法.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9


  (11)[美].马丁·赛里格曼.积极心理学导论.美国心理学家


  (12)任俊.积极心理学思想的理论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5


  作者简介:


  李柳(1985年5月-)女,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任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专职心理学教官。主要研究方向:积极心理学与民警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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