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科技装备成警察执法的“杀手锏”
2013-03-26 10:03:31 来源 : 科学时报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谁也不能否认,与犯罪行为的斗争,在21世纪,已演化成了一场运用高科技的“战役”。原本以为只在电影电视中出现的场景,其实,不过是来源于你尚不知道的现实罢了。
转轮手枪锦上添花
对普通人而言,警察的威慑力首先体现在那一身“行头”上。建国以来,警察的警服从50式、66式、72式、88式,再到如今藏蓝色或藏青色外套的99式,颜色和式样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可在2006年之前,警用器具的配备还是略显薄弱。
不过,自2006年7月,公安部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起,警察的单警装备可谓全面升级。
如今的警察,如果全副武装,人们足足可以看到包括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枪支、警务通、防刺服等共15件“行头”,实用性十足。
例如,重量仅有80克的催泪喷射器,射程在4米的距离内有效,可连续喷射15秒,既可以对付单人个体,也可以对付数人群体,但不会伤其性命;采用高强度纤维及金属丝混纺材料加工制作而成的防割手套,能有效抵御匕首、菜刀等带有利刃的锐器的割伤;除具有电筒必备功能外,同时还具有攻击与自卫的武器功能强光手电;以及可供无线上网的、类似“掌上电脑”的警务通等等。
当然,最令人感到神秘且畏惧的还是枪支。
也许你有所不知,在2006年之前,我国并不存在警用手枪,建国以来,历来沿用的是军队的制式武器,无论是口径7.62mm的54式、64式、77式自动手枪,还是目前仍大量使用的兼有5.8mm和9mm口径的92式自动手枪,穿透性能强,杀伤力非常巨大,且容易走火。
以92式手枪为例,其在50米的距离内,弹药的杀伤力可以穿透6层25毫米厚的松木板,但是只要能穿透一层25毫米厚的松木板就足以置人于死地。在50米的距离,穿透6层则相当于杀伤一个生命后又可能误伤另外一个。
“对于普通民警而言,针对一般罪犯,枪支所要达到最重要的目的,一方面是有足够的威慑力, 同时又要保证有良好的停止作用。”军事科学院研究员杜文龙告诉《中国科学报》,“这样才能让罪犯在失去抵抗能力的同时,不至于死亡。”
一般而言,弹头口径越小,穿透力越好,杀伤力越大;而口径越大,停止作用更好,穿透力则不那么强。从2006年开始,公安队伍第一次开始试用和列装我国自主研发生产的第一把警用枪支9mm转轮手枪。
转轮手枪也叫左轮手枪,是一种带多弹膛转轮的手枪,它能绕轴旋转,可使每个弹膛依次与枪管相吻合。在美国,转轮手枪作为警用枪已经长达170多年。
与此前的军用手枪相比,9mm转轮手枪结构紧凑、射击精度好,最主要的是其故障率低,能迅速迈越瞎火弹,机构动作可靠,整体性能比较优越,还可以发射不同弹种。因此,一方面,其对付普通罪犯的杀伤力足够;另一方面,由于可以使用橡皮子弹,五米之外不会置人于死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9mm转轮手枪可以完全替代警察此前使用的所有枪支。”杜文龙表示。9mm转轮手枪的弹容量只有6发,火力持续性不足,而且,在面对拥有杀伤性武器的罪犯面前,威力不足。据了解,美国警察根据不同的职能,一般会配备多种手枪,有转轮手枪也有自动手枪等等。因此,他认为,警察配备的枪支应该是多样化的。
飞的、跑的一个不能少
“除了警察,武警也曾长期没有特种警用武器,只有军用武器。可事实上,即使是特种警用武器,其需要的威力、性能也与军用的有所不同。”在杜文龙看来,警用装甲车一方面需要足够的防护能力,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射击能力。
例如,在边境地区,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子一旦形成集团化规模,容易让实施追击、围捕的中国武警造成伤亡。因此,对于部分地区的武警来说,需要装备具备防弹能力的警用装甲车追击、围捕,以尽量避免武警的伤亡。
不过,防暴装甲车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恐怕是难得一见,2009年国庆60周年阅兵式上,全新的WJ03B防暴车系列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中。
WJ03B装甲车战斗全重14.6吨,可爬30°坡,越过1.2米宽壕沟,翻越0.55米高障碍,陆上最大速度85千米/小时。虽然WJ03B装甲车取消了水上推进器,但该车仍可以通过轮胎划水,实现静水浮渡,水上速度4千米/小时。
它的车体为全封闭式装甲钢焊接车体,有较强的防护能力。在无准备的情况下,能以40千米/小时的速度撞翻撞毁轿车、小型车辆、路障,能穿过小型民用建筑墙壁。
最重要的是,该车顶甲板座圈上装有内置式枪塔,人员可在车内进行射击,这是WJ03B防暴车的一大特点。枪塔上装有一挺车载机枪,以及防暴弹发射器。
而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有两辆GA06式装甲防暴车参与了安保工作。相比之下,车由六轮改为四轮,整车长度缩短,重量减轻,增加了清障功能,机动性、灵活性、舒适度有很大提高,更适用于大中城市及城郊值勤和处置突发事件。
与装甲车辆相比,更具有机动性和使用灵活性的直升机是警察不可或缺的现代化交通工具。
早在2006年6月,一架AW139型警用直升机和三架CAl09型警用直升机就已经亮相北京,2012年11月,又有两架AW139中型直升机加入。它们主要用于执行空中巡逻、拍照取证、山地救援、空中支援等任务,配备了电动绞车、探照灯、光电吊舱、高音喇叭、担架、消防水桶等装备。
据了解,AW139中型直升机最新添加了多项功能。例如,结冰探测器会在低温结冰情况下进行报警提示空中防撞击系统会在两架飞机距离较近时发布预警;集成仪表显示屏可以发布红黄绿三色故障提示;预设飞行高度后,若飞行过低且存在危险时会及时报警。
用科技寻找真相
高科技警用装备可以帮助警察有效打击看得见的罪犯,那么,科技刑侦技术则是用来帮助警察找寻真相。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一些公安机关开始运用测谎技术辅助办案,如今,指纹识别系统、人像组合系统、DNA鉴定、颅像复原、声像复原等手段已经越来越普遍地被使用到侦查活动中。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博士、北京法医司法鉴定咨询中心主检法医师王鹏告诉《中国科学报》,假设当警方接到报案,在某地发现身份不明的尸骨后,首先要确定的是尸源,才能通过其社会关系,进一步找寻凶手。如果当地不存在监控录像,最可靠的做法自然是DNA鉴定。
“不过,在遗传报告出炉后,非常重要的环节,是要与现有的DNA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比对。”他表示。目前世界上约有近80 个国家已经建立了DNA 数据库,尤其是英国和美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对比之下,中国的DNA数据库建设差距较大。”
如果数据库中并没有该DNA样本,则只能通过颅像复原替代。王鹏介绍,通过对颅骨的观察、测量,结合对颅骨特征和解剖关系的分析,先进行种族、年龄、性别的确定,再经过软组织复原和面貌塑像,可以得到基本的面貌轮廓,最后塑上五官,便可得到完整的面貌复原图。此后,通过照片比对,或者公开寻找的方式,最终确定尸源。
不过,在他看来,“运气”好的话,找到能证明凶手的声像资料则是最直接的破案方法。“如果视频的分辨率不高,人脸图像超分辨率技术可以帮助警察看得更清楚。”王鹏补充道,“即便是经过伪装的视频、音频,也可以被发现篡改的痕迹,并进行声像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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