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民警勇为是执法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2013-12-24 09:12:24  来源 : 中国警察网


       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公安部出台了“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相关法律只不过强调的是“不允许不作为”。


  其实,共性化的执法模式与人性化的执法需求相结合,才是“理性+人性”的民警勇为。


  从角色理论来看,社会上没有抽象和独立的个人,只有承担着各种角色并与其他角色相互作用的个人。民警是社会角色网络中的一种特殊角色,具有“警”的职业化属性,又与“民”相互依存。因此,勇为是社会客观赋予的与民警身份、地位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那么民警怎样才能做到勇为呢?这里我们不妨做这样一例假设:在家庭关系中,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主人,遇到流氓欺辱、打骂、伤害父母妻儿的时候,这位男主人一般都会勇为。因为一家之主的角色意识支配其勇为的角色行为。民警的勇为虽然是更高层次的一个问题,但从角色的角度来说,则具有相同的一面。


  民警的勇为取决于哪些基本因素的影响呢?


  首先是民警角色意识。民警角色意识是指民警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的关系、地位、作用、规范、权力、义务、形象、行为等方面的认知、态度、情感的综合反映。一是涉及民警对自己角色的理解,民警是职业化的工作岗位,百姓都是职业化民警角色的“家人”,民警角色处于社会角色网中专职保护百姓的节点上,百姓通过纳税支付民警薪金,民警必须勇为履行他们的承诺和誓言。二是涉及民警角色与百姓角色的互动关系,如同男主人对家人的爱之深、情之切会使他挺身而出,民警必须首先热爱辖区百姓如家人,才能不吝惜自己的时间精力,不计较民警角色的代价,乐此不疲地服务于百姓,并在百姓危难之时显身手。


  其次是民警角色模式。民警角色模式是指在民警角色意识的支配下,在具体操作行为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程序、规范和标准等的综合反映。一是民警角色有其职业化的特殊性。民警勇为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为纲,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等为目,符合法律规章制度规范的角色模式,如同男主人角色模式符合其家庭要求一样。那么作为一名民警,你对执法操作行为的规定动作熟练掌握了吗?这是勇为的基础。二是任何制度都无法穷尽所有的细节。民警角色行为离不开自由裁量的非规定动作,这必然就会融入民警的职业道德等人格因素。


  所以,决定民警角色行为质量的是民警角色的外在制度约束和民警内在素质的有机结合。


  事实上,任何社会角色都受其外在情境因素的影响,都不可能一成不变,民警角色也不例外。随着执法的对象、发生的事件、执法的时间,及其执法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风俗习惯等不同,民警角色意识和角色模式都会随之发生变化。民警勇为,要关注民警角色转换,其角色要与新的历史时期百姓对民警角色的新期待相吻合。共性化的执法模式与人性化的执法需求相结合才是 “理性+人性”的民警勇为。


  我们在探讨民警怎样才能做到勇为的同时,总会不可避免地涉及民警角色错位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民警勇为后的角色失败,另一类是民警不勇为的角色失败。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不”:一是不懂。指民警角色意识或概念不清、不正确或存在偏差。二是不会。指民警执法行为的具体操作技能没有很好的掌握。三是不能。指民警没有足够的能力认知和预期自己面对的新情况新问题,或操作层面上无章可循。四是不愿。指职业适应不良、职业倦怠、遭受挫折等情况。极少数情况是工作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有问题。这几种情况都必然造成民警角色错位,或导致其角色失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必须全力避免无谓的牺牲,甚至我们特别强调民警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行为,我们要在知彼知己基础上量力勇为。因此,民警勇为是将执法科学性与执法艺术性相统一的勇为。我们坚决杜绝情绪冲动下的莽为,明知不能为而为之的莽夫之举,实质就是其角色行为失去理智的情绪化的“勇为”。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