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单位: 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jiangbei
历届评选

和谐校园视角下的校园警务机制研究

2014-11-12 10:11:17  作者 : 陈伟  来源 : CPS警装网


  校园警务是社区警务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将社区警务的指导思想延伸至校园的产物。结合社区警务定义,我们认为校园警务就是以警察为主导的权力机关,通过与学校有效沟通,立足于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方法,提高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对可能发生在校内或周边的违法犯罪形成有效、和谐防控的一种警务模式。警务工作面向大众,面向社会,服务基层,是一种标本兼治、服务为导向的警务战略。今天,面对日趋严重校园暴力事件,我们必须要创新理念,勇于尝试,采取一种全预防、广防控的的新理念和新模式来保护校园,终结校园暴力。即通过提高在校师生自身素质,利用所有可能获得的最大信息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来预防和制止恶性犯罪的发生。


  一、实施校园警务机制的必要性


  (一)加强校园警务建设,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内在要求


  和谐校园建设,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校园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人才的场所。实现校园内部和谐稳定是提高学校教育职能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重要保障。从整体上看,和谐校园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构成:一是人的和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其他管理人员能否在校园内很好地开展教育和教学工作;二是事的和谐,就是在日常的教育和教学活动中,处理好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类事情;三是环境的和谐有一个舒心顺畅的工作环境,是促进校园教职员工履行职责,学生认真学习的外在保障;四是有一个团结友爱上下一条心的感情,“情”是在一定环境下,维系正常工作的纽带。构建和谐校园,就是要从上述四个构成当中抓起,这些都是做好和谐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路径。构建和谐校园是在确保校园环境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安全就意味着稳定,如果没有了一个稳定的环境,上述四个工作将会无从下手,就会影响到校园本身。积极加强校园警务建设,就是在和谐校园各个建设环节当中,注入一针“安定剂”,保证在处理“人”“事”“环境”以及“情”的过程中保障校园安全和稳定,从而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二)现有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无法有效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校园保卫队伍的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安全的与否。就目前而言,我国学校安全管理队伍主要由保卫处(科)为主的保卫人员,其他还包括外聘的校卫队、保安等人员。这些安全保卫人员素质低下且力量较弱,无法对不法分子构成强有力的威慑力,不能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件的发生。目前,校园安全保卫力量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现有校园保卫人员数量少、年龄偏大、力量明显不足。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保卫人员和学生人数的人员配备比例为1:200。然而,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周围的小学(如连云港市的实验小学、牛山小学、海陵路小学、工农兵小学等),一般只有两名保安人员全权负责整个小学的校园安全,这与应当保证的配备比例的差距还较大。第二,学校保卫组织作为学校自己内设的保卫单位,依据法律不具备派出所民警的职权。如治安、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治安处罚权。由于法律规定的缺位,导致学校的保卫部门既没有执法权力,也缺乏相应的执法能力,极易形同虚设。第三,大多学校安全防护装备配备明显不足,技术手段落后,保卫基础设施也日益老化,都很大程度地影响了校园保卫力量的发挥。第四,当前,校园安全保卫力量与校园安全保障需要明显表现出不对称的现状,也使校园警务机制的构建成为必要。


  二、我国完善校园警务机制的方法


  (一)加强立法,完善校园警务法规政策机制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校园警察的相关法律。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开展《校园安全法》立法,构建一套完备的校园安全法律体系,填补校园安全管理法律空白。就校园警察制度方面而言,校园警察的性质、享有的职权以及履行的职责等方面的内容都应该给出明确的规定,都应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与保障,以促进校园警察制度法治化的实现。


  首先,《校园安全法》应明确校园警察的性质及其管理体制。要基于宪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安执法权由公安机关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的立法现状,应当将校园警察的性质定位于类似于社区民警的一个新的职位,应当具有警察的执法权力。同时,基于公安机关管理体制的现状,校园警察应当由学校所属地的公安派出所派驻,专职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在管理和服务校园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行政和业务上由当地公安机关领导,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化。


  其次,《校园安全法》应明确校园警察享有的职权。校园警察应当享有行政执法权,其中包括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等。其中,警察行政权主要包括: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人享有行政处罚权,包括依法对其人身自由或权利的处罚和对其财产或物品的处罚;对突发性,大规模严重危害校园秩序的事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对校园内及校园周围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进行盘问检查的权力;有与相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治,维护校园治安”的权力。


  再次,《校园安全法》应明确校园警察应当履行的职责。除了一般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外,校园警察还应当承担下列职责:调查学生拉帮结伙,搞小团体,轻微违法行为的职责;访查寄居校外学生安全问题,并与其家庭做好沟通联系工作;调查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尤其是校园周围的娱乐场所;检测评估校园环境的安全指数,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提出整改措施;与家长一起,教育纠正学生的偏差行为等。


  (二)警民联动,完善校园安全巡防管控机制


  首先,要建立校园警务室,实现校园警务管理的常态化。将校园警务室建立在校园中,是当前加强校园警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加强对校园内部的治安管理,有利于提高预防校园内部犯罪案件的预见性,实现对校园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和常态化。建立校园警务室,要选派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的民警担任校园治安民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履行专门的职责。同时,要注重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从而使校园警务室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工作扎实推进,避免校园安全警务室呈现出“程序化”“表面化”的倾向。


  其次,要做好人防物防相结合,实施校园内的安全管控。改善校园警察实施安全保卫的物质技术,装备先进的精良的技术装备是校园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还是主要依靠人员防范和机械防范为主来防范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很多学校安全防范设备老旧,安全保卫配套机制不完善。因此,必须加大对校园技术防范系统的资金的投入,建立包括电视监控报警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防火自动报警系统等在内的校园安全系统,实现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整体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机制,明确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落实到个人,真正做到“专人专管,协调配合,把握重点,具体全面”的安全保卫要求。


  再次,实施警民联动的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防管控。实施警民联动的措施是在公安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民警和群众相互配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是校园警务管理的重要模式。同时,该措施可以充分调动辖区内群众积极性,进而有效防范校园内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发生。现阶段,引起校园安全事件的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复杂多样。不仅仅源自于校园内部,引起危害校园安全事件的校园外部因素也逐年增多。随着校园安全形势的日趋严峻,建立校园警务室,采用综合手段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方法已不能够完全满足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需要。因此,加强警民联防,尤其是针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防管控,是构建科学合理的校园警务模式的重要内容。加强警民联防,要主动调动校园周边相关单位人员协助管理校园警务的积极性。同时要注重调查研究校园周边的环境,熟悉了解辖区内校园周围的相关情况。在充分了解相关条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群众的力量协助配合校园民警的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建立校园安全管理联防队伍,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相关情况。积极做好校园周边群众的相关工作,协助配合辖区派出所的工作,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找出问题,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实施警民联动的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防管控,是完善校园巡防管控机制的体现。


  (三)健全制度,完善校园警察培养考评机制


  1. 严格选拔程序,建立培训体系


  现阶段,我国校园保卫队伍存在的问题是保卫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严格的从业资格选拔,没有达到从业的相关要求。因此,他们大都理论素质不高,处理事情能力不强,管理理念创新性不强,难以完全胜任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严格校园警察选拔程序。从身体、思想、文化、年龄、专业、职能等多方面对人员进行选拔,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坚持标准、坚持原则,真正做到任人唯贤,不任人唯亲,努力建立符合新时期标准的校园警察队伍。选拔出来的警察并不意味着可以立即上岗,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岗前培训,这就要求学校要建立校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体系。这一体系包括权威的培训人员、完整的培训程序、相关的培训科目、健全的培训机制。从人员、程序、科目、机制等方面,多角度,全方面构建校园安保人员培训体系。例如,培训项目除了体能培训、业务培训外,还包括法制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健康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礼仪知识教育等。只有全部完成培训科目,并且达到合格标准,才能任职。


  2.完善校园警察工作绩效考评机制


  实行校园警察工作绩效考评制度是建设校园警务机制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评判校园警察工作专业与否的重要方面,是培养校园警察专业化的重要标准。考评内容分几个大项,主要涉及工作成绩、积极性、师生满意程度等几个方面。例如,应当以工作主动性、师生满意程度、师生有无安全感、履行职责多少等项目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方式分四个方面,由单位考评、师生考评、学校考评以及个人自评组成,考评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校警考评以一个季度为考评期,由校方组织并公布评比结果。结果将作为校警工资、级别晋升的参照标准之一。目前校园警察工作绩效考评程序如图1,要制定奖惩规定,对履行职责好、工作成效显着、师生满意度高的校园警察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治安状况得不到明显改善、师生满意度低的民警要给予相应的处理,以此激励校园警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投入,健全校园警察保障机制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校园警察的福利待遇。一方面是由于校警资质要求、能力构成、工作强度高于一般民警,本着“多劳多得,少老少得”的按劳分配原则,相应校警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应当比一般民警略高。由于校警福利待遇得到有效的提升,从物质上、体制上保护校警的利益,能够极大的调动校警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增加校园警察福利待遇,可以更有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可以吸引更多优秀的有识、有志之士加入到校园警务工作中来,补充校园警察体制,提高校园警察的整体素质。通过提高校警的工作环境和自身素质,调动了校警的积极性,对校园暴力的打击力度,为在校师生树立良好的典范,对打击校园暴力,促进校园警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郑孟望.汤玉明.张宏.实施校园警务战略构建安全和谐校园[J].世纪桥.2008.10.


  [2]宋远升.校园警察制度及安全立法探究[J].青少年犯罪问题.2007.1.


  [3]郭爱昕.中美高校安全管理比较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3.1.


  [4]李春雷.靳高风.犯罪预防理论与实务[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陈嵩莉.高校安全管理新模式探析[J].保卫学研究.2009.4.


  作者简介:陈伟,男,江苏连云港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五队,兵种战术学方向



  新闻稿件欢迎直接联系:QQ 34004818 微信公众号:cpsjyzb

我要评论

表情 验证码 评论

0 条评论

  •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