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抢劫”是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劫持和抹黑
2016-12-27 10:12:48 来源 : 法制网中国国际警用装备网讯:湖北电视台《新闻360》栏目播出了这样一条调查新闻:在黄冈市黄州区,一位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并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12月26日,湖北省黄冈市相关部门通报,当地纪委已对涉事执法人员停职并作立案调查,对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执法情况正在加紧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应当说,置于目前食品药品整体质量环境还不是非常理想的大环境下,身为主管部门的食药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食药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管,甚至适度严厉一些,是符合社会期许和监管要求的。但是,打着食药质量抽检执法的幌子,一些执法者胡乱执法,不但非常不妥当,而且还涉嫌违法执法。在此基础上耀武扬威、口出狂言,更是错上加错,应当受到严肃惩处。
就这起事件来看,其不当之处至少包含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涉嫌执法程序错误。不能按照食药执法抽检的程序要求,说明需要抽检的具体理由、出示相关文件而实施所谓的抽检;二是超越样品取样数量的合理和必要性。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36瓶食用油,明显涉嫌乱执法;第三,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取样品应当支付费用。也就是说,食药品抽查样品是有付费要求的,不能给受检方增加额外负担。另根据通报内容,该执法人员未穿制服进行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也违反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着装风纪及监督管理办法》。
此外不得不说的是,面对商户(被执法者)的质疑,相关执法人员不是心平气和、清楚明白地解释说明,而是高高在上、极不严肃地用“依法抢劫”来回应,如此低级的执法“雷语”,不但暴露出一些执法人员素质低、带头破坏地方商业秩序的一面,更折射出一些地方的执法乱象。这起事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所在单位所在地方的形象、行业形象,也歪曲了政府执法的正当性、严肃性,折损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可以说,“依法抢劫”恶劣影响之大、之深、之远,都远超事件本身。难怪有人评论说,“依法抢劫”是刺向法律的利刃。
这起事件也给所有地方、所有执法部门提了一个醒,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维护地方相关秩序,虽然必需,但管理好、培养好一支高素质、随时随地文明合规的执法人员队伍更重要。有关方面有必要以“依法抢劫”事件为契机,进行一次全面的行政执法队伍再教育、再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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